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若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执行书被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六个月尚未实施执行程序时,申请人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请执行请求。接到申请的上级法院会对该案进行全面审查,并可依法要求原审法院在特定期限内履行职责,亦或是决定由本院直接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协助执行。因此,当涉及到欠款未偿还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若原审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超过六个月仍未采取任何执行措施,申请人便有权利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是责令原审法院在特定期限内执行,还是决定由本院直接执行,抑或是指令其他法院协助执行。这就意味着,从理论上来讲,如果原审法院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执行,申请人可以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来寻求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欠钱不还上法院要多少钱
若他人拖欠借款不予偿还,此情况下当事人谋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依照下列标准承担诉讼费用:
首先,申诉内容如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则每宗案件应支付50元的相关费用;
其次,当申诉内容超出上述金额且在1万~10万元之间时,应当按照讼诉标的比例的2.5%进行数额计算;
再次,当申诉内容进一步超出第二项标准,即在10万~20万元之间时,须按照讼诉标的比例的2%进行数额计算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欠钱不还上诉需要什么证据
关于拖欠款项未予偿还而提起诉讼的相关事宜,一般而言需准备如下至关重要的几类核心证据材料:首先,借款协议或是借据、欠条等能够体现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存在的书面文件;其次,关于资金实际出借的转账记录以及银行流水等凭证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除此之外,若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则可能需要借助证人证言及取款记录等辅助性证据加以证实;最后,倘若双方在借款过程中有涉及到还款事项的约定,例如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沟通记录,亦应妥善保管并将其视为证据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如有对方承认欠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资料,无疑会进一步提升您所提供证据的说服力。总的来说,证据材料应当尽可能地全面、清晰且准确,从而构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更好地支撑您的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书受理六个月未执行,申请人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将审查并决定由原审法院执行、本院直接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协助执行。如原审法院未执行,申请人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