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有欠条能打官司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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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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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缺乏书面借款契约却备有欠条的情形之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当事人完全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民事审判程序之中,欠条理所当然地被视为证实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确凿证据之一。若欠条记载条款清晰明确,格式规范,并且足以佐证债权债务关系的实际存在,那么当事人完全可以凭借这张欠条向相应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诉主张,请求法院责令债务人清偿所拖欠的债务。
没有借条有欠条能打官司吗

一、没有借条欠条打官司

若出现没有书面借款凭证但具有还款承诺书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涉及到的民事诉讼案件中,还款承诺书将成为证实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之一。倘若还款承诺书的内容明确无误,格式规范合法,并且足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那么当事人便可凭借此份还款承诺书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因此,在没有书面借款凭证但具备还款承诺书的情况下,当事人完全有法律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没有借条有转账记录能要回钱吗?

若仅拥有转账记录及其他足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证据,此类情况下同样具备追偿借款之可能。

借款人未能及时偿还所借资金,作为债权人可采取以下途径进行催讨

首先,协商解决方案:

在约定还款日期已至且借款人未按约履行债务之际,建议寻求双方协商,共同商定分期还款计划或其他可行之解决办法。

该种方式无需繁琐程序,较为便利,但却缺乏强制执行力作为保障。

其次,司法诉讼途径:

若协商无果,债权人未能成功索回款项,可携带个人身份信息、诉讼文书以及相关借据等关键证据,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请求。

一旦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债务人应归还借款,但其在法律规定期间内仍旧坚持不偿付的话,债权人便可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截至之后的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此举具有执行力担保,不过耗费时间相对较长。

最后,采取支付令措施:

债权人亦可直接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以实现对借款的索要。

然而,此举所需费用相对较少,但容易因未获得债务人有效回应进而转为司法诉讼流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三、没有借条有律师费怎么办

如果在没有借据的情况下只涉及到了律师代理费用相关的议题,那么我们必须依托于综合性的因素来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首要任务就是针对这一法律事件的基本法律特征进行清晰的识别,如其性质到底属于民间借贷及其引发的争议、合约纠纷亦或是别的子类。如果原被告双方曾公开表示过达成借贷交易的意愿,并且还有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进一步证实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例如银行转账记录、即时通讯工具中的对话截屏、可靠的目击者陈述等等,那么在诉讼的过程中依然有可能会得到法官的认同和支持。至于到手的律师费应该如何分配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提出委托请求的当事人自己承担。然而,如果在事前就已经经过了公正的协商,例如在协议或是合同当中明确规定了若其中一方向另一方违约时必须承担其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投入的各类律师费用的责任,那么在事件取得胜诉结果之后,根据所签署的合约,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要求败诉方承担应有的赔偿款项。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以及具体的案情依据和确凿的证据,以便确定是否有权向对方追讨权益及相关经济支出的分配界限。

无书面借款凭证但有还款承诺书时,当事人可依《民事诉讼法》向法院起诉。还款承诺书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关键证据。若内容明确、格式合法,足以证明债权存在,当事人可凭此向法院请求债务人偿债。故,无书面借款凭证但具还款承诺书,当事人可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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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定要严格的审查市场准入机制,对一些民间借贷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对具备一定的资金、可以依法经营的私人钱庄,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专为民间金融机构;另外一方面对于那些为了谋取高利贷的人一定要给予鲜明的打击与取缔,维护金融的良好秩序。
2、借贷的利率更加要透明化的管理,规范这种民间的借贷我们要充分的来考虑借贷的需求,还需要纳入我们的有效管理方式,可以根据放贷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来进行上下的浮动,利用一些市场竞争推动借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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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贷的资金的流动更加需要加强,还要实施有效的管理。要设立一些专门的监管机构来对其借贷行为进行监管,对资金进行监测管理,要进口的建立完善、健全、科学统计的监测指标,对一些民间借贷的资金流向、投向等情况要进行必要的监管、引导,防止一些私人房贷到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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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打欠条打官司行么
你如果真的有困难,找人借了钱,然后对方给你开个欠条,那这个欠条其实也是一种书证。这条法律说了,如果你想要用这个欠条当证据,你得先验证它是真正属实的,不能随便乱拿来当下手。然后,如果这个欠条足够真实,真的能证明当时借钱的事,这样的话,到时候打官司,我们就可以拿这个欠条做主要的证据。可是,光看这个欠条,有时候还是不够的,因为它可能不能完全说明整个借钱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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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名买房怎么打官司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名买房若明确的证据证明是借名买房,在诉讼时可以要求被借名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实际买受人名下,但不能直接进行确权,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要求确认其权属的,人民不予支持。 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北京高院在《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京高法发[2020]489号)第十条中即规定:“借名人以出名人(登记人)为被告提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应当向其释明,告知其可以提起合同之诉,要求出名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第十项 【借名买房的认定和处理】借名人以出名人(登记人)为被告提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应当向其释明,告知其可以提起合同之诉,要求出名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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