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危险驾驶罪相关的刑罚处置,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严格规定,司法机关有可能依法判处当事人拘役作为刑罚手段,同时处以罚金的附加惩罚。而针对监外执行这一特殊的执行方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缓刑,则是由法院根据犯罪分子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作出裁决其无需在监狱中服刑,而是可以在社区环境中接受刑罚监管的一种制度安排。若被判定适用缓刑,其刑期通常在3年到5年间浮动。然而,关于是否应当适用监外执行以及具体的刑期长短,都需要结合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罪犯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由法院进行全面评估和慎重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如何定义
我们对“危害交通安全罪”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即指在道路上以追求高速和激烈竞争为目的的驾驶行为,情节极其恶劣;
以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以及在涉及校车业务或提供旅客运输服务中,其超载现象严重超出规定的乘员量,或者其车速严重超越规定时限的行为;
当然也包括那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对公众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孕妇拘役怎么判
针对孕妇被控告犯有危险驾驶罪事件,在评估并判定其应受刑罚程度如拘留还是监禁时,通常会高度关注该女性孕者所特有的身体健康状况。根据普遍认同的观点,对孕产妇群体应当贯彻较为宽松的刑事司法政策。实际上,在实践法律工作中,尤其是当面临孕妇这类特殊群体的情况时,经常会灵活采用监外执行的方式,以等待她们顺利生产并渡过哺乳期之后,再重新执行可能需要承担的刑罚罚则。然而,尽管如此,这并不代表着孕产妇就能够彻底摆脱刑事责任的追究。判决过程中将会详细考虑诸多因素,例如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水平、以及是否已经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结果等等。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那么也有可能会给予相应的减轻处罚。总而言之,在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基础上,我们将竭尽全力地确保孕产妇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以及特殊的身体状况得到格外重视和关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可判拘役和罚金。监外执行即缓刑,是法院对满足条件的罪犯在社区接受刑罚监管的制度。适用缓刑的刑期通常在3到5年。是否适用及刑期长短需法院综合评估犯罪严重性和罪犯悔过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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