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不交钱后果有哪些
在申请了取保候审之后,若未能按时交纳相应的保证金,那么可能就会面临如下所述的潜在风险和后果:
首先,取保候审的合法性将会受到质疑,即法院或者公安部门有可能因此撤回原先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并强制令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告重新回归到原有的羁押状态。
其次,这无疑将给当事人的法律信用度带来长期而深远的负面影响,对于其未来可能涉及的任何诉讼或者法律程序都可能带来诸多不便甚至是严重的阻碍。
最后,如果由于未能及时交纳保证金而导致取保候审的效力丧失,那么这很可能会被视为一种逃避司法程序的行为,从而进一步加剧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可以不判刑吗
在司法实践中,被给予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这一举措实质上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范畴,其核心目的在于由司法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构提供担保人或者自行缴纳保证金,同时签订保证协议书,以此确保其不会畏罪潜逃、干扰正常的调查流程,并且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予以配合,按时出庭。
因此,取保候审和犯罪嫌疑人最终是否会被判定有罪之间并没有绝对的关联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怎么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主体为公安机关,其实际操作方式主要包括:对被取保候审人员实施严格的监控及监管,确保其在未经执行机关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地区;若取保候审人员的居住地点、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出现变更,应自得知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相关情况报告给执行机关;每逢传唤时必须按时出庭;严禁任何形式的干扰、阻挠证人作证的行为发生;不得销毁、篡改证据,也不得通过串通口供等方式妨碍司法公正。此外,公安机关还会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员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担保人则需承担起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等多项责任。关于保证金的额度,将根据保障诉讼程序正常开展的需求、被取保候审人员所存在的社会风险等因素综合衡量确定。而执行机关须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遵守情况进行严密监控。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面临没收部分甚至全部的风险,同时还将依据情节轻重,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头或书面写出悔过书,并重新交纳保证金、物色新的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严厉措施。
若未按时交纳保证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和后果:取保候审合法性受质疑,可能被撤回并重新羁押;法律信用度受损,对未来诉讼或法律程序造成不便;逃避司法程序,加重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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