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中,犯罪中止无疑是可能涉及到被判刑的问题,然而,相较于实施完整犯罪的行为人,这类犯罪者能够获得相应的减免或宽大处理。
所谓“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活动进行期间,犯罪者自愿放弃继续实施犯罪活动,或者通过自身积极、有效的行动阻止犯罪结果的实际产生。
就中止犯罪的情节而言,若未对任何权益形成实质性的侵害,应当予以免除刑事处罚;
反之,若已对他人权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则应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减轻刑事处罚。
例如,若故意伤害行为已经导致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由于犯罪中止的原因,并未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那么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者作出相应的减轻判刑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在故意伤害案中可减轻或免除刑罚。犯罪中止指犯罪者主动停止犯罪或阻止结果发生。若未侵害他人权益,可免除刑罚;若造成损害,则减轻处罚。如伤害案中,因中止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会减轻判刑。
二、故意伤害罪死刑适用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当行为者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时,或是采用极端残暴的手法对被害人实施重度伤害,致使其身体残疾情况严重的,将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死刑适用条件。
然而,死刑这一严厉惩戒措施仅适用于罪恶严重至极的犯罪分子,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除了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外,其他所有涉及死刑的案件均需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算什么性质案件
故意伤害罪作为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在中国《刑法》的规定中,侵犯公民身体健康并达到了轻伤甚至更高级别的伤害即视为犯罪行为成立。
这类犯罪事件性质恶劣,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与安全权益。
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角度来看,犯罪者具有明显的故意倾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并且有意愿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将全面考虑到伤害的实际后果、犯罪手段的残酷程度、犯罪者的认罪悔过态度以及是否积极赔偿受害者等多重因素。
若造成轻伤,则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导致他人重伤,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犯罪中止在故意伤害案中可减轻或免除刑罚。犯罪中止指犯罪者主动停止犯罪或阻止结果发生。若未侵害他人权益,可免除刑罚;若造成损害,则减轻处罚。如伤害案中,因中止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会减轻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