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死了担保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最新修订 | 2024-10-2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如果借款人去世了,且贷款合同中没有特殊说明,那么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继续偿还欠款。这是因为担保人在签担保协议时承诺,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就由他们来还。不过,如果借款人还有遗产,而且这些遗产足够偿还未还的贷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在遗产清偿的范围内,适当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
贷款人死了担保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一、贷款人死了担保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借款人离世之后,若贷款合同中并无特殊注明,那么担保人理应承担起担保之责,也就是需继续执行偿还欠款的义务。

这主要是因为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协议之时,便已经做出了承诺,即在借款人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时,由其代为偿还。

然而,倘若借款人尚有遗产存在,并且该遗产足以覆盖尚未偿还的贷款,那么在此情况下,担保人可在遗产清偿的范围之内,适当减轻或者免除自身所负有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贷款人死了的配偶要还吗

若存有共同债务,则贷款方死亡后其配偶应当对此进行还款,且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连带责任

同时,债权人具备向借款者的继承人请求在继承其债务人的遗产范围内进行清偿的权利。

若配偶继承了贷款方的遗产,那么在接受遗产前,配偶需在遗产价值之内先行清偿债务人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贷款人死了法院要怎么判

当贷款方发生不幸去世之后,法庭所作出的判定会倚赖于各个比较复杂的情况。首要关注点在于贷款方有无遗留下来的财富。如果有任何形式的遗产存在的话,并且该笔贷款是他在世期间依法应该偿还的债务,那么遗产将会被首先用作偿还债务,剩余部分才能交由他的继承人来继续继承。假如继承人成功继承到这份遗产的话,那么借贷者们就需要从他们继承的财产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来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继承人同样拥有选择权,可以选择放弃继承,这样一来他们就不需要为这笔债务负起任何责任。倘若贷款方并未留下任何遗产或者遗产的价值不足以完全清偿债务,同时这笔贷款又缺乏担保等其他有效的保障措施,那么可能会导致债权人无法完全实现自己的权益。总的来说,法庭会根据各种复杂的因素,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提供的证据,来做出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

当借款人离世之后,若贷款合同中并无特殊注明,那么担保人理应承担起担保之责,也就是需继续执行偿还欠款的义务。这主要是因为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协议之时,便已经做出了承诺,即在借款人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时,由其代为偿还。然而,倘若借款人尚有遗产存在,并且该遗产足以覆盖尚未偿还的贷款,那么在此情况下,担保人可在遗产清偿的范围之内,适当减轻或者免除自身所负有的责任。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贷款人死了担保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6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5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7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78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2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0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5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7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2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酒驾致人死亡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赔偿
酒驾致人死亡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根据交通肇事罪的刑法规定,如果因酒驾导致他人死亡,且情节不特别恶劣,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恶劣,包括逃逸或其他严重情节,刑期将在三至七年之间;如果因逃逸或遗弃伤员导致其死亡,刑期将在七年以上。民事赔偿方面,需要承担丧葬费、抚养费、赔偿金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具体赔偿标准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企业股东应当承担什么义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义务有: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 1、知情质询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参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会决议、监事会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管层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2、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 3、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5、直接索赔权(全名为对董事或高管的直接索赔权) 当董事或者高管的个人行为对股东个人造成直接的利益损害,股东有权直接向董事或高管进行索赔。 6、优先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7、提议召集权(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 8、在非股东会的正常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经济仲裁当事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经济仲裁当事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承担什么义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是怎样来规定的 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通知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6.返还租赁物。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逾期不返还,即构成违约,须给付违约金或逾期租金,并须负担逾期中的风险。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偿还租赁物增值部分的费用。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2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经济仲裁当事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经济仲裁当事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外企首席代表应当承担什么义务?
[律师回复] 公司、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对于单位犯罪采用的是双重处罚制度,即对单位处以罚金,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员处以拘役、管制、徒刑等刑罚,两者处罚是相互的。因此作为一个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员应当对公司、企业的行为负责,切实监管企业的经营行为,否则将可能受到刑事处罚。较为常见的单位犯罪罪名有: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 (二)类犯罪 (三)商业贿赂类犯罪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五)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 (六)非法经营类犯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140条至第148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 刑法第151条至第153条包括普通货物、物品罪、文物罪、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淫秽物品罪、废物罪等。 刑法第163条164条:非国家工作人员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刑法第213条至第219条: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暂缓执行拘留的人作担保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律师回复] 关于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担保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担保人的义务,是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担保人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包括语言劝解、监督、督促、提醒等,来实现其担保目标。这里说的“被担保人”,是指由担保人提供保证的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逃避”,主要是指被处罚人采取逃跑或者躲避等方式,使行政拘留的处罚无法执行。“执行”,是指对于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经行政复议后维持,被处罚人未提起行政诉讼的,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经行政诉讼后维持的,执行该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活动。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对担保人进行处罚,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即担保人未采取任何担保措施或者严重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等;二是,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实践中应当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如果担保人积极履行其担保义务,但被担保人还是通过逃跑或者躲避等方式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不应当对担保人进行处罚。 其次,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虽然被担保人有其他违法行为,如干扰复议、扰庭秩序等,但未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也不能对担保人进行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担保人的,在实践中,具体的罚款数额应当根据被担保人逃避处罚的严重程度、担保人的责任大小及其经济状况来确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经济仲裁当事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经济仲裁当事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离婚案件的诉讼,当事人有一些相关的义务,想要咨询一下,这个离婚案当事人承担的诉讼义务是什么?
[律师回复] 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3.有申请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
  
4.有提供证据的权利。
  
5.有辩论的权利。
  
6.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
  
7.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申诉的权利。
  
8.有自行和解的权利。
  
9.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10.有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
1.有就有关事项要求重新鉴定、调查和勘验的权利。
  1
2.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
  1
3.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1
4.被告人有要求法院送达起诉状和进行答辩的权利。
  1
5.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也不例外:
  
1.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地行使诉讼权。
  
2.必须遵守诉讼秩序。
  
3.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包括离婚与否,财产如何分配,子女怎样抚养等负有举证责任。
  
4.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2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经济仲裁当事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经济仲裁当事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当事人需要承担哪些具体的后合同义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事人应该承担哪些具体的后合同义务
后合同义务,我国《合同法》第92条明确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说明后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这种义务都适用于当事人,并且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排除或规避后合同义务。
当事人应该承担那些具体的后合同义务,要依据每个具体合同的性质、目的、履行情况、交易习惯等来确定,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后合同义务:
1、通知的义务
合同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比如,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的,应当通知债权人标的物的提存地点和领取方式。
2、协助的义务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有关的事务。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
3、保密的义务
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约定不得泄露的事项。国家的秘密,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合同终止后,合法接触、掌握、使用国家秘密的合同当事人,对于保密期内的国家秘密,无权向第三者泄露。泄露了国家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会失去商业价值,损害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因此,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泄露了商业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除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密的特定事项,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不得泄露。
机动车保险的投保人应当承担什么义务
[律师回复] 依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
1、投保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签定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2、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4、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监发[2000]16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必要单证。
6、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7、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监发[2000]16号)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贷款人死了担保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