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涉及到借贷纠纷的案件时,立案所需的基本证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借据或者借款合同,这些文件能够清晰地展示出双方之间存在的借款合意以及具体的借款金额等重要信息;
其次是相关的转账记录、银行流水或者收条,这些材料可以作为款项实际交付的有效凭证;
此外,双方关于借款事宜的聊天记录、短信、电话录音等也可作为证明借款事实的辅助性证据。
若有证人能够证实借款的真实情况,那么证人的证言同样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借钱不还要如何起诉
1.原告须向所届之人民法院正式提交诉状、完整副本以及与案情有关的重要证据材料;
2.被请求方的人民法院会接受原告所呈交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并对此进行详尽且严谨的审阅,如果符合立案标准,则该院将同意对案件进行受理;3.在此之后,法院会将原告的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以告知其诉讼之事;4.被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就原告的指控做出书面回应,称之为“书面答辩”;5.经过严谨的法庭筹备工作,法院将会举行庭审,对争议问题进行公开审理;
6.最后,通过庭审过程中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辩论情况,法院会做出相应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借钱不还要怎样才能要回来
针对借款未能及时偿还的情况,可以考虑采取下列合法有效途径加以解决:首先,务必妥善保存相关的借款证明资料,例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等等。其次,建议您尝试与借款人就还款事项展开积极的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请务必留意诉讼时效的规定,通常为自债务产生之日起计算三年。此外,在选择法院方面,务必要确保该法院具有对案件的管辖权。法院在收到诉讼请求并经审查立案之后,将进入审理阶段并作出相应的判决结果。倘若借款人仍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封、扣押等手段以期实现债权的追偿。
处理借贷纠纷立案,需以下证据:借据或借款合同,明确借款合意及金额;转账记录、银行流水或收条,证明款项交付;聊天记录、短信、电话录音辅助证实;证人证言增强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