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期间,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尚存在未经起诉指控的犯罪行为(亦可称之为漏罪),相关法律制度予以许可并将展开深入调查以求证实。一旦确认该等事实,司法机构便将依法进行处理,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对其所涉漏罪的追究产生任何影响。之所以如此安排,主要源于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查明事实真相以及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惩处的坚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办理程序有哪些
提起取保候审的程序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取保候审的申请部分。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均有资格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当犯罪嫌疑人被捕之后,他们所委托的律师也可代为行使这项权利。
申请取保候审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其次,取保候审的决定阶段。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回复。
如果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需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审批,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对于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申请,将不予批准。
若未获批准,应告知申请人并详细解释拒绝的原因。
此外,司法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环节。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为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盖章,明确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通知带着保证人严重吗
结束取保候审期之后,检察院将要求被取保候审者携带担保人共同前来,这并不意味着情形的严重性必然增加。检察院这一举动很可能是出于遵循常规的调查程序,对事例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核实与查证。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检察院的目的经常在于收取最新的事例信息,度量取保候审者的行为表现以及担保人的责任履行状况等方面。然而,也不能排除事例出现了新的发展或者发现,需要对被取保候审者重新评估其是否仍然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我们强烈建议被取保候审者务必准时赴约,并且诚实地向检察院汇报事例的相关情况。若事例的实际情况对被取保候审者不利,那么他们应该积极配合司法机构的工作,这样或许能在未来的处理过程中获得较为有利的结果。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漏罪,法律允许并会深入调查。一旦证实,司法机构将依法处理,不受取保候审影响。此举基于中国刑事诉讼法对查明真相和惩处犯罪的坚定原则,确保法律公正,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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