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有冻结资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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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行为本身并未涉及到对资金的冻结处理。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赋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交担保人后,在审理阶段得以暂时离开司法机关羁押场所进行自由活动的权利。此举的主要目的在于促使被告方积极配合法庭调查、出席庭审等相关环节,而并非直接限制或冻结其个人财产权益。
取保候审有冻结资金吗

一、取保候审冻结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内,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旨在赋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有条件的短暂自由。实现这种自由的方法主要包括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两种方式,以此来保证当事人能遵守相关法令,按时出席庭审。值得注意的是,收取保证金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对被告的财产进行冻结,而是用来保障他们能够如期出庭受审。

然而,若被告人在遵守取保候审规定方面出现违规行为,那么其所缴纳的保证金有可能会被依法没收,但这与我们通常理解的资金冻结概念并不完全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是指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乃是指,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诸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机构,对于未能得到逮捕批准或已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脱调查、起诉与审判,将要求他们必须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并且按照保证书的要求,及时地通知参与者并保持随时报备,以期在接受羁押方面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缓解或临时解除的一项强制措施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事宜,需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制定明确的决策。

若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负责并决定取保候审事项,则由公安机关行使具体执行权;

针对国家安全机关所作的决策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处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过程中所决定的取保候审事宜,则由所属的国家安全机关负责实施。

而决定是否取保候审的重要依据在于,相关部门会综合考虑诸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详细情况、性质和可能量刑的轻重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来评定应收取的保证金金额。

当选择保证金形式作为保证方式时,保证金的起步设定将会从1000元开始。

决定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应以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不会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全面且客观地思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案件的情节、性质,还有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众多复杂的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以上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十二个月。具体而言,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强制性措施,适用于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这三大司法机关办理事例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上述各司法机关对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都必须严格控制在十二个月以内。若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且事例的审理进程得以顺利进行,那么在期限届满时,应立即解除对其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然而,如果发现被取保候审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抑或事例本身出现了新的状况,导致继续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不再适宜,则有可能需要变更为其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旨在给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的有条件短暂自由。主要方法包括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以保证遵守法令和出庭。保证金的目的并非冻结财产,而是保障出庭。

若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保证金可能被依法没收,但这与资金冻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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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想冻结自身的个人账户资金,只需要携带自己的有效证件就可以啦。2、如果是想东借他人的资金,则需要公安司法干预再能强制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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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冻结房子,什么时候能冻结房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房产冻结有两种方式:经所有权人同意做抵押;立案后请查封。 2、若是拆迁冻结,会有相关人员告知。 3、冻结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使别人持的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办理转让手续。 4、一般情况下,个人房产是不会冻结的,并且即使冻结了,还可以解除冻结。 冻结房产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程序。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是指审理案件时,在做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做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房产冻结要么经所有权人同意做抵押,要么立案后请查封。若是拆迁冻结,就不需要你操心了,自会有人告诉你。所提的冻结是不是不想别人办理自己房产的转让手续,如果是的话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但是别人持的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办理转让手续。 冻结的不是房屋本身,而是房屋的交易,房屋还能使用。由或者其他国家在行使权力时的一种强制手段。查封也是属于行政处理手段,但它是封门、不准使用房屋,更不准交易了。 法律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第八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第十条 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第十一条 扣押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机动车辆时,人民应当在扣押清单上记载该机动车辆的发动机编号。该车辆在扣押期间权利人要求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人民应当准许并及时办理相应的扣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保管的,人民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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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年审冻结后还能年审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不能。详细如下:
1、汽车报废是有年限的。不是随意想报废就报废的。目前报废可能是根据公里数确定报废时间的(一般为50-60万公里)。在达到报废年限时交管部门会发出通知,然后只需要在机动车所在的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废手续,并上缴车牌。就行
2、新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剩余使用年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本地级市范围。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会在第3个检验周期结束前3个月通过短信的方式告知车主。
3、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并非指连续3年不检验,如非营运的全新小车前6年是2年1检,6至15年是1年1检,15年之后就是半年1检。此外,逾期未年检,车主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驾驶已过报废年限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考。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关于调车辆报废(2张)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号)精神,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B7258-)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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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会被冻结资金吗?
偷税漏税一般是会被冻结资金的,但如果作为当事人如果把偷税漏的金额全部补上,执法人员就不会进行冻结当事人的资金,而对于此行为如果构成了犯罪在补齐的同时,也是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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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资金追回,用什么方式?
1、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职责、范围、条件和程序,坚持客观、公正、便民的原则,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2、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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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冻结的银行卡什么时候可以解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只要案子没有结束,就一直会被冻结,如果案子结束了,冻结的银行卡6个月之内会解冻。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扩展资料: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酒驾,取保候审,交警说可以取保候审,怎么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保证金必须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取保候审根据案件的不同,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都应当由执行机关作出。  
(一)人民的规定:指控犯罪的限制、情节、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二)人民检察院的规定: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经济状况和涉嫌犯罪的数额,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1000元以上的保证金。  
(三)公安机关的规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保证金统一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收取和保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上述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有权决定的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经本机关的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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