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死亡后遗产分几类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与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一旦曾为债务人的死亡发生后,涉及遗产的划分可大致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配偶份额:在进行遗产分割的过程中,当尊重全体共有人之间的意愿。在此基础之上,应
首先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共同拥有的财产按比例进行分配,即将其总量中的一半划归其伴侣所享有。
2.遗嘱继承份额:此为被继承人通过生前亲自签署的遗嘱形式,明确指定由特定继承人来继承其遗产的部分。
3.法定继承份额:若遗嘱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失去了继承资格、早于遗嘱人离世或终止,又或是遗嘱中所涉及的部分内容无效,亦或是遗嘱并未对某些遗产进行处置,那么这些遗产将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继承。
4.家庭共有财产份额:如果遗产包含在家庭共有财产之内,那么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必须优先考虑其他成员的权益,将属于他们的那份财产先行分离出来。
5.他人的财产:在进行遗产分割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将属于他人的财产先行分离出来。总而言之,债务人死亡后的遗产分割主要包括配偶份额、遗嘱继承份额、法定继承份额、家庭共有财产份额及他人的财产等多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如何处理
在遇到债务人去世之后所引发的债务问题时,可以按下面几种情况进行处理:第一种是当债务人离世时,他的遗产继承人应对以他们继承到的遗产为范围内的遗产为被继承人还清债务;
若无任何遗产留下,假如债务前有担保人存在的话,那么应由这些担保人承担起弥补债务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若该笔债务同时也受到夫妻双方感情纠葛的影响,即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缔结的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离世后,便应该由其配偶承担相应财产责任;
然而,在上述三种情况皆未出现的前提下,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将会消灭,也就是说,随着债务人的离世,相应的债务也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不必要再有人承担归还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债务人死亡后追债期限规定是多少
当涉及到债务人离世之后的债权债务问题,一般来说,我们所适用的追索期限是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然而,对此也需特别留意,期间可能会出现诸如中断、中止等等复杂情况。举例来陈述,如出现了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愿意对其负有的债务进行清偿这样的法定情形,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打断,并且从这个时候开始,诉讼时效期间将被重新计算。倘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阻碍因素导致债权人无法行使他的请求权,那么此时的诉讼时效即为中止。等到中止时效的源头消失以后,并且过了六个月的时间,诉讼时效才算终止。另外,还应考虑到遗留给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若是有财产可供继承的话,那么继承人就应该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所需的债务清偿责任。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包括:配偶获共同财产一半;按遗嘱指定继承;法定继承处理未指定或无效部分;析出家庭共有财产中他人份额;剔除他人财产。遗产分割需全面考虑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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