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不还起诉对方需要对方出庭吗
若被诉讼人在获得传票传唤之后,却未能出于正当理由而出席庭审,或是未经法庭准许而擅自中途退庭,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审判机关可对该案进行缺席审判。因此,在涉及债务偿还的纠纷案件中,倘若原告向被告提起诉讼,则被告(即被诉方)必须亲自到庭应诉。若被告未能如期出庭,经由法庭核实其确属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出席庭审或擅自中途退庭,则法庭有权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欠钱不还怎么进行法律处理
假如对方并无否认债务的意愿,仅以各种理由推迟偿还欠款,那么可以考虑与对方重新订立一份还款协议,在此还款协议中务必明确规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及还款日期,此外,也可与对方协商约定,如到期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2.在正式启动司法程序的同时,请求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所谓诉讼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者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对被告方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护性措施,确保原告在诉讼胜利之后能够顺利地收回款项或财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三、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复印什么材料
在对欠债之人发起法律追讨时,为了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复制以下相关资料文件:1.原告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这将有助于证实您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身份资格;2.包括借据、欠条、借款协议、银行转账明细以及过往交流信息在内的所有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并说明欠款具体金额的各类书面证据及证据材料。此类资料应尽量齐全且清晰详细。3.如果有能力获取到对方的身份信息,如户籍证明或由公安部门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建议您亦予以复印留存。4.根据被告人数量所需的起诉状副本份数,即被告人总数为几位,就务必事先准备相应份数的起诉书副本。待以上各项准备工作就绪之后,便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以期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若被诉人未正当理由缺席庭审或擅自退庭,法庭可依法缺席审判。在债务纠纷中,原告起诉后,被告必须亲自到庭应诉。若被告无正当理由缺席或退庭,法庭有权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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