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相关规定,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可约定违约金,但若所约定之违约金低于实际所造成的损害,当事人有权提出增加额定违约金;反之,如约定之违约金过高,则有权申请予以适度缩减。对于约定借据中之违约责任而言,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按照约定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若违约金之金额与其实际遭受之损失不符,出借方可将此情形诉诸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对违约金之金额进行调整。即便借款人已支付违约金,其仍需继续履行其应负之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条到期不还利息如何计算
关于借款逾期利息的相关规定如下:
若条款中已有明确约定,则按照该规定执行;
但同时需注意,其不能超出不定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缔约时1年内的最高值。
如果条款中并没有对期限内和逾期情况下的利率进行任何说明,那么债权人就拥有权利提出要求借款人在逾期归还本金的日期起,以当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基准利率来计算所拖欠的金额的逾期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条款中虽然标明了借款期限内的利率却没有提及到逾期利率,那么债权人还是有权利提出要求借款人在逾期归还本金的日期起,按照事先约定的借款期限内的利率来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借条到期不还钱怎么重打借条
在借款期限已届满但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当事人有必要对原有的借据进行重新书写,以确保借贷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得以明确。
在重新书写借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必须明确地表述出原借据所包含的所有重要信息,例如借款金额、借款日期以及约定的还款日期等等;其次,应当详细地陈述未能按时还款的具体事实及其原因;接下来,应当重新确定新的还款日期,并且要明确规定逾期还款所产生的违约责任,例如利息的计算方法等等。
此外,借据应当由借款人亲自签字、盖章,并注明签署日期。
与此同时,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每一次与债务人就此事进行沟通的相关证据,例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等。
如果债务人拒绝重新书写借据,那么您应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要求增加;过高则可申请减少。借款人违约时,出借方可要求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符,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违约金支付后,借款人仍需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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