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时,需于开庭前提前三日向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发出相应通知。这也就是说,针对民间借贷纠纷这类民事诉讼案件,至少需要召开一次法庭审讯活动,使法院得以公开、公正地审理。
同时,也为了确保在开庭之前向所有相关方面提供完备的通知,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
然而,若涉及的是上诉等需要多轮审理的情况,则可能会导致额外的法庭会议举行。不过请注意,依据现行法条规定,我们无法准确确定某项民间借贷案件究竟是否一定要多次开庭审理,因为这还要看具体的案件性质与审理流程。倘若案件的复杂性较低,或许仅需进行一次庭审便能解决问题;反之若是案情复杂,则可能需要采取反复审理的方式,以全面审视和处理所有的证据和争议焦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民间借贷打官司赢了也没钱还怎么办
对于民间借贷中存在的债务拖欠问题,倘若借款人未能按照出借人的要求及时归还款项,出借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出借人务必维护好诉讼时效。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之规定,公民对自身享有民事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救济申请的法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但若法律对此另有特殊规定,则应适用特别法的规定进行调整。
需要指出的是,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利受到了侵害且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开始起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间借贷打官司主要靠什么
在进行民间借贷诉讼的过程中,以下几个方面尤为关键:首先需要注重的就是证据材料,其中包括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以及相关款项实际已经汇付出去的所有凭证,如借据、转账收据、即时通讯软件中的对话记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用以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得以确立的重要证据基础。其次是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具体内容,例如利率标准、偿还日期等等。对于这些条款内容的明确理解将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再次,请务必高度关注诉讼时效这个法律概念。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被划分为三年的期限,一旦超出了这一期限,则有可能导致当事人失去法律赋予的胜诉权益。此外,还有必要进一步核实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从而确保被告的身份信息与之完全对应。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需要对借款本金、利息及其可能会产生的逾期利息等各个方面进行精确核算,以便于我们提出相对合理的诉讼请求。总的来说,充分的证据材料、合理的诉讼请求以及严格遵循法定法律程序,便是民间借贷诉讼取得胜利的决定性因素。
依法规定,人民法院须在民事案件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者。对民间借贷纠纷等民事诉讼,至少举行一次法庭审讯,确保案件公开、公正审理。这体现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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