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之相关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期三年,该期限自权利持有者知晓或是应该察觉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以及义务承担之人所出具相关文书的日期开始计算。若超出这一时限范畴,权利持有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除非从权益受损之日算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或者出现了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方可依据权利持有者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在涉及到欠款超过三年的情况下,倘若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启动诉讼程序,那么他们追索欠款的权利很可能因为诉讼时效的终结而丧失。除了债权人能够证实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情形外,亦或者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诉讼时效期间发生过中止或暂停的现象,否则,债权人可能无法借助司法途径去追讨超过三年的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款超过三年还能起诉吗
关于欠款超过三年后仍可提起的诉讼问题,以下为详细解答:首先,对于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限的借款事项,债权人依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这是毫无疑问的;
然而,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反驳,那么法院将会作出不利于原告方的判决结果。
其次,当遇到借款事项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债权人依然享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尽管在案件审理阶段(如开庭),被告未能就此提出合理的抗辩理由。
在此种情况下,尽管诉讼时效已经过期,但倘若被告并未对此提出异议,法院依然可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款超过三年但一直有追讨怎么办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当公民向人民法院明确提出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之时,诉讼时效期间应持续整整三年有余。倘若在三年期满之后,欠款仍然未得到清偿,然而您却始终坚持不懈地进行追索,那么此种情形可能会导致诉讼时效出现暂时中止的现象。在此类特殊状况之下,您需尽全力搜集各类相关证据,例如催收还款的通知、详细的聊天记录以及电子邮件等等,以充分证明您始终在积极主张自身的权利。然而,具体的法律后果仍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我们强烈建议您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与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您个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为三年,从权益受损或应知日起算。过期不诉,法院不支持,除非特殊情况或自受损日起满二十年。债权人未在三年内起诉,追款权可能丧失,除非能证明特定情形或时效中止、中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