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的设定必须要求抵押人为保证债务的清偿,将其对财产的实际控制权移转予抵押权人。若债务人或者第三方在设立抵押时并未实际移转财产的占有,仅在名义上以车辆作为抵押物进行所谓的“抵押”,实际上并未发生财产占有的实质性转移,那么此种“抵押”行为便无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抵押权设立的相关规定。因此,即便没有书面借据,只要车辆的实际占有人并非债权人,即无法构成法律层面认可的车辆抵押关系。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是无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涉案车辆予以优先受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对方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若无借据,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主张司法诉讼权必须满足以下四大要件:
(一)原告须为与案件有着直接利益冲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二)原告需明确被告的身份;
(三)原告必须针对特定的诉讼请求提出及说明理据、事实;
(四)争议事项须在我国民事诉讼范畴内且属有权受理该诉讼的法院管辖权限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指出,如果原告仅仅依赖于金融机构的转账记录来发起民间借贷诉讼,而被告提出此转账行为事实上是对双方此前所承诺义务或其他债项的尾款支付,那么被告就应该提交有效证据来验证自己的说法。
当被告成功地出示了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主张时,虽然原告因此获得了解除全部举证责任的机会,但他们仍然需要承担借贷关系成立与否的证明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三、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诈骗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无书面借据,便无法直接采用刑法中的诈骗罪名进行诉讼指控。
因为诈骗罪的构成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首先,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其次,其必须通过欺骗性的手段来获取他人财产。
然而,若无借条作为凭证,仅存在单纯的借款纠纷,那么缺乏足够证据证实对方有意欺诈,往往应当依据民事借贷关系进行处理。
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对方自始至终都怀揣着非法占有您财产的恶意,并且通过编造虚假事实和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来获取财产,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因此,您需要搜集并整理相关证据,例如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以便于支撑您的主张。
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先行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由他们对事例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进行评估判断。
抵押权设定需抵押人将财产实际控制权移转给抵押权人。若未实际移转财产占有,仅名义抵押,不满足《民法典》抵押权设立规定。无书面借据且车辆实际占有人非债权人,不构成法律认可的抵押关系,债权人无法优先受偿涉案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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