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债权能否转让

最新修订 |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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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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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你作为债权方,是有权把你手上的债务全部或者一部分转交给别人的,这没问题。但是,如果你的债务性质特殊,不能让人家接手,比如说已经被认定为违法了;或者你们两个人之前约好了不许转让,那就不行;再者就是法律上明确说了不让转让,那也得遵守。所以只要不是上面说的这些情况,你的债务都是可以转让出去的。就算你的债务人死掉了,也不影响这个事情。当然,如果还有别的法律规定或者你们俩之前有过特别的约定,那就另当别论了。
债务人死亡债权能否转让

一、债务人死亡债权能否转让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其所享有的债权的全部或一部,转嫁给第三者承受,唯独当债权的特性违反了转让规定或者与当事人之间事先确定的协议相悖时,转让行为应当被禁止。

然而,债务人的离世并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因此,除非存在其他相关法律条款的约束或者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专门的约定限制债权的转让,否则债权是完全可行的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人应如何追讨

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倘若有继承人承袭了他所遗留的遗产的话,那么债权人便可向该继承人主张债权,并且敦促其偿还欠款

但若继承人有主动表示放弃继承之意时,则债权人亦可尝试请求从该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之中来抵偿全部或部分的债务

另外,若是这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亦或是存在着第三方保证人的话,债权人同样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或其他代表人追索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且无遗产债务消灭吗

一般来说,当债务人身故且无任何财产遗留之际,其所背负的债务很可能就此消失无踪。然而,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之范围内,有义务承担起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留下来的债务责任。倘若,在被继承人离世后,并未留下任何遗产可供继承人继承,那么继承人便无需为其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相应地,该笔债务亦将随之消亡。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之下,债务未必能够彻底消除。举例来说,如果这笔债务是由于某种法律法规或是订立合同时的相关条款而产生的特定性质的债务,那么可能还会存在着其他的责任人需要对此负责。至于具体的情况如何,则需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债权人拥有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权利。然而,当债权的性质违反转让规定或与双方先前协议不符时,此转让行为将被限制。债权转让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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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能否转让债权
债权人通常有权转让其债权给第三方,除非债权性质禁止转让、合同明确禁止或法律特别限制。即便债务人去世,只要无其他法律限制或未有禁止转让的书面协议,债权仍可合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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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务人死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哪个来还
[律师回复]
一、债务人死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债务人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多数债务人,是“多数债权人”的对称,是指多数人之债中对债权人负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一方的两个以上人的。可分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和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
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各个债务人只就自己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负履行债务的责任,对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
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共同负担义务,在债务履行前,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对某一个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同样有效。
债务人死亡如何追债
[律师回复] 对于债务人死亡如何追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原告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
(二)原告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
人民应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通知享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一切财产权利至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内均归继承人共同共有。我国继承法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财产继承存在着分割前的共同共有阶段,共同共有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各共同共有人应参加诉讼。审查主体时,只有遗产未分割,应通知各继承人停止分割。我国继承法没有详细规定债务清偿的时间问题,但是根据继承法的原则精神,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对剩余的遗产在继承人中间进行分割。这样可避免遗产分割后,在债权人有数人时,哪个债权人的债权由哪个继承人负责清偿的难题,也可以避免因继承人生活困难,其继承得来的遗产处理掉,难以估价,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三)原告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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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债权转让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明文庄重的规定,继承人须以获得的遗产真实价值作为限度,用以清算被合法继承人应该缴纳的各项税金以及所负担的债务。换言之,若当债权人离世后,其家产由继承人继受时,这些继承人必须以所继承来的遗产价值作为上限去清偿被继承人所背负的各类债务。若是遗产价值根本不足以完全抵消所有债务,那么继承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承担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除非他们主动表示愿意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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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务人死亡该如何追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原告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
(二)原告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
人民应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通知享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一切财产权利至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内均归继承人共同共有。我国继承法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财产继承存在着分割前的共同共有阶段,共同共有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各共同共有人应参加诉讼。审查主体时,只有遗产未分割,应通知各继承人停止分割。我国继承法没有详细规定债务清偿的时间问题,但是根据继承法的原则精神,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对剩余的遗产在继承人中间进行分割。这样可避免遗产分割后,在债权人有数人时,哪个债权人的债权由哪个继承人负责清偿的难题,也可以避免因继承人生活困难,其继承得来的遗产处理掉,难以估价,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三)原告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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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死亡债权债务如何转让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个体户死亡债权债务如何转让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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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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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可以做债权转让吗
你要是个债主的话,你就有权把自己的欠条或者部分欠条转让给别人,这个过程叫债权转让。不过也不是什么情况下都能这么做的,比如说,欠条上明文规定不能转让、你们俩在签订欠条的时候特地约定了不许转让、或者是法律上明确说了这个债务不能转让。这些都是法律上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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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转让协议范本,个人债务转让怎么写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2、甲方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乙方受让甲方债务,业经丙方同意。
第一条 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下列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共计()元
1、年月日订立的借款合同,借款到期日为年月日,甲方尚欠丙方()元;
2、其他甲方未向丙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等) 元。
第二条 甲方承诺
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本协议被或仲裁机构确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则甲方仍继续向丙方承担原债务。
第三条 乙方承诺
1、乙方通过审查甲方、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并自愿接受本合同
第一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接替甲方成为丙方债务人;
2、乙方与甲方或任何
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
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或有事项:如甲方对丙方的原有债务上设有担保,则乙方承诺已办理完毕由于承担甲方债务而发生的有关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了经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第四条 丙方承诺
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款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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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借条可以转让吗
债权人,他们可以把自己手上的债权转给别人,就算这笔钱是不能转的、大家之前有说好不行或者法律上也是这么说的都没关系。可是如果这个债务人已经去世了的话,那就不属于上面这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个。所以,除非还有别的法律限制或者大家之前有商量过,否则债权人还是有权把那个死掉的债务人留下来的那份债权,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借条”里的钱,转给其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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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怎么解决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债务人死亡案件有其特殊性,应重点审查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适格的是否都参加了诉讼。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四个必备的实质要件之
一,原告,必须指明具体的被告,明确指出告谁,谁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或者与其发生争议。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和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原告(债权人)、集体组织、其他公民之间发生的析产、遗产管理、清偿债务、继承、遗赠等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原告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
(二)原告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人民应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通知享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一切财产权利至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内均归继承人共同共有。我国继承法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财产继承存在着分割前的共同共有阶段,共同共有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各共同共有人应参加诉讼。审查主体时,只有遗产未分割,应通知各继承人停止分割。我国继承法没有详细规定债务清偿的时间问题,但是根据继承法的原则精神,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对剩余的遗产在继承人中间进行分割。这样可避免遗产分割后,在债权人有数人时,哪个债权人的债权由哪个继承人负责清偿的难题,也可以避免因继承人生活困难,其继承得来的遗产处理掉,难以估价,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三)原告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四)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处理。按一般的民法原理讲,它的生效时间应溯及到继承开始时,放弃继承的内容既包括放弃遗产的继承,又包括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从继承开始时到遗产分割结束与放弃继承者无关,也就谈不上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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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债务转让协议书要怎样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转让债务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债务转移方(以下称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
如下债务转移协议:
一、三方同意将乙、丙双方于年月日订立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确定的丙方对乙方的债务转移给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转移的债务包括借款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
三、甲方承诺:
(一)根据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已确知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对乙方的所有
债务,并自愿接受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成为借款合同的
借款人。
(二)在本协议生效前办妥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
保以及保险等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
(三)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
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四)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张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管辖。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附件:
(一)甲方贷款证复印件
(二)甲方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四)借款合同
(五)担保合同(年字第号)
(六)债务受让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贷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债务转移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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