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六百六十八条明文规定,借贷协议务必采用书面方式进行签订,除非当事人双方另有明确约定。
其中,“除非”二字明确表明了,若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并无特殊约定的话则应遵守书面形式的规定。
然而,须注意的是,本条款并未强制要求必须通过律师来签署借贷协议。实际上,是否需要聘请律师主要由借贷双方基于其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而定。倘若借贷金额颇为庞大,或者借贷双方对于法律知识的理解存在不足之处,此时可能就需要借助于律师的专业意见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以及保障双方的权益。反之,若借贷金额相对较小,并且借贷双方对相关法律知识有着充分的掌握,那么他们也可选择不通过律师直接签订协议。因此,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并非由法律规定所强制执行,而是由借贷双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做出决策。如需通过律师来签署借贷协议,建议向律师寻求专业意见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及保障双方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钱打欠条还是借条什么更合法
借贷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订借款合同或欠款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从最佳实践分析来看,建议优先选择签署借款合同。
原因在于,如若双方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那么借款合约的有效期便能长达二十年之久,相比之下,欠款协议的有效期仅为短短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钱打欠条管用吗
通常而言,借钱签订欠条具有法律约束力,作为一种关键的证据类型,它能够有效地证实借款行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此过程中,必须明确欠条中的各项条款,包括借款总额、款项支付日期以及借款方及贷款方的具体身份信息等关键要素。然而,为了确保欠条的充分有效性,我们仍需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细节问题:一方面,欠条所包含的各项内容应详尽明晰,避免出现含糊不清或者产生争议的表述方式;另一方面,从最佳实践角度考虑,我们提倡由借款方亲自签名并且标注签署日期;再者,若借贷双方涉及数额较大的资金往来,我们强烈建议对该欠条进行公证处理,从而进一步提升其法律效力。需要提醒各位的是,倘若欠条的形成过程中存在欺诈、威胁等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其效力有可能会因此而受挫。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贷协议应书面签订,除非另有约定。无特殊约定须书面,非强制律师签署。金额大或法律知识不足时,可聘律师保障权益。小额且熟悉法律者,可自行签订。律师协助非强制,双方自由决策。如需律师,请咨询以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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