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判决但欠款一直未还过期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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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就是说如果法院已经判好了,但是那个人没有在判决书上写的那个时间还钱,那他应该要承担更重的利息才对。具体说来,就是要多付点延期还钱的那段时间里产生的利息。所以,假使那个人一直都没还钱,而且超过了判决书上规定的还钱期限,那么就要按照这个规定多付给他延期还钱那段时间里产生的利息。
法院已判决但欠款一直未还过期吗

一、法院已判决但欠款一直未还过期吗

如未能按时按量地履行依照判决、裁定以及相关法律文书所规定期间内应尽的交付金钱义务,则需对逾期付款期间产生的利息加倍支付。这就意味着,当法庭已经发布了相应的判决之后,而债务方却并没有在判决书所指定的期限来偿还欠款的话,那么债务方就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此,假如债务方始终未能偿还债务,并且已经超出了判决书中所规定的履行期限,那么他们就应该按照上述法律条款的要求来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取保候审后怎么办缓刑

在符合宣告缓刑的衡量标准下,方能进行取保后撤销执行缓刑的决定。

对那些预计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因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不会导致社会风险发生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身患重病且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等特殊群体,由于他们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风险,因此可以考虑给予缓刑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法院已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吗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实际上是存在着一定的期限限制的。一般情况下,自法律文书中明确约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个日期起算,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时间段共计二年。如果在相关法律文书中明确了分批次履行的规则与时间,那么就应当从每一次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并未对履行期间作出具体规定,则应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然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您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间超出后才向法院提交申请,法院仍然会予以受理,但是如果被执行人针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并且经过法院审查确认该异议成立的话,法院将会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因此,为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若未按时按量履行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规定的金钱交付义务,需加倍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即判决后,债务方未如期偿还,须依法支付逾期利息。超出履行期限仍未偿还,须按法律条款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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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已过户但未付清房款怎么办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二手房已过户但未付清房款怎么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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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试用期已交转正申请一直未批复能辞职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试用期如果辞职,是可以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
试用期需要双方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试用期已经过了,转正申请未批复,仍是正式员工。
试用期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除了表现在试用期时间长短,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薪金待遇标准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或者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作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在德国,对于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最低工资制度是法定最低标准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提讼。
最低工资制度也从客观上给企业和劳动者本人注入了竞争意识,促使企业进行公平竞争,而劳动者也必须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在最低工资的基础上获取更丰厚的利益。
最低工资一经确定,并非永不改变。最低工资率发布实施后,如果确定最低工资时所参考的诸因素发生变化,如当地就业者增多、职工平均工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加快等等,或者本地区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累计变动较大时,应当适时调整本地区的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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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一直中断但已过20年还能起诉吗?
诉讼时效一直中断但已过20年的话,当事人还是可以起诉,如果对方没有提出抗辩,法院依然受理案件。当然,这种情况下一旦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则不会支持原告的诉求。在我国,民事诉讼最长时效是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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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法院判决书一直不下来,已经超期了,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如无故拖延超期审理,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或者上级人民投诉。《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第八十一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扩展资料:法官无故拖延审理的惩戒《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三十二条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
(二);
(三)徇私枉法;
(四);
(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
(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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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第三十三条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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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判决离婚但财产问题未分割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就该财产另行提讼,要求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
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
第二条
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
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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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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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已经开庭,但未判决,意味着什么
开庭后未当庭宣判不代表审判结束,而是可能择日宣判。在刑事案件中,法院需按法定程序,经质证与判断双方提出的客观事实及证据,符合罪名成立和量刑条件时才可当庭宣判,否则需另定日期。民事案件中,若案情清晰且无需进一步审理,通常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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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法院判决已经下来20天了,被告一直说没收到,法院一直让等。这个等有期限吗
[律师回复] 这个等有期限。如果这个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的时间,从案件立案之日起,不能超过三个月;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的时间,从案件立案之日起,不能超过六个月。如果超过了上述期限,就是超审限办理案件,案件承办法官就应当受到处理。《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三条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人民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次日起计算;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条 人民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时间。如需委托宣判、送达的,委托宣判、送达的人民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受托人民。受托人民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七日内送达。人民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结案时间遵守以下规定:
(一)留置送达的,以裁判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日为结案时间;
(二)公告送达的,以公告刊登之日为结案时间;
(三)邮寄送达的,以交邮日期为结案时间;
(四)通过有关单位转交送达的,以送达回证上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结案时间。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案件审理期限定期通报制度。对违反诉讼法规定,超过审理期限或者违反本规定的情况进行通报。第二十三条 审判人员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人民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审判人员故意拖延移送案件材料,或者接受委托送达后,故意拖延不予送达的,参照《人民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二审未开庭直接判决,上诉人觉得判决不公,请问上诉人可以有那些办法申诉?
[律师回复]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二审对上诉案件,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据此,二审未开庭即判决,不违反法律规定。你如不服二审判决,可在接到二审判决书之日起二年内向上级人民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的执行)。申请再审时,要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申请再审人的身份证、一审判决书、二审判决书、能够证明二审判决错误的相关证据。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还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是律师的要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函;代理人是一般公民的,要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你的再审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人民会再审的: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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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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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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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四)违反法定哗丁糕股蕹噶革拴宫茎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你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具体材料和要求同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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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恶意拖欠工资,法院已判决,但还是一直拖着不给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不履行判决书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扩展资料:强制执行的中止和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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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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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有原因未执行,过三个月能执行吗
[律师回复] 判处刑罚以后到哪执行,有两种:主要看判刑以后的剩余刑期有多少,一种剩余刑期3个月左右的,就在执行,剩余刑期超过3个月的,多半要去执行.一般是在犯罪所在地省份执行就近原则,但是有时候管理局会根据各个具体情况调整分配.
因此,判刑三个月的,执行方式如下:
1)一般是在案发地的执行。
2)接到判决书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留在服刑,三个月以上到送入服刑。
现实中的很多情况,除了危险驾驶这种罪名是走速裁程序,在1个月内就审理结束,其他案件一般公安阶段快的话从刑拘到案件正式移送检察院1个月,检察院审查1个月,一个月内开庭,3个月在里就度过了,所以如果判三个月,基本上开完庭案子也就结束了,不存在移送的问题,就是在案发地的执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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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已经过期一直没还解决措施
信用卡过期了里面还有欠款没有还清的话,持卡人首要需要做的就是尽快还清欠款,通常这时候银行也会主动联系到持卡人,如果持卡人暂时无法全额还清,则需要向银行申请账单分期或是最低还款。关于信用卡已经过期一直没还解决措施的问题,下面由律图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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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两孩,另嫁他人,已办结婚证!现在要办准生证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准生证怎么办
准生证的办理需要双方户口所在地配合。准生证如何办理?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能比较容易办理准生证。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同时准备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准生证在哪里办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
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准生证需要哪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
3.结婚证原件
4.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在双方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
5.免冠照片
6.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书
拿两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或者上户口的时候,拿户口本和宝宝的医学出生证明(宝宝出生的医院会出具相关手续并告诉你如何办理)去派出所办理(小孩出生一个月以内,一个月后要双方居委会证明等)。
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有效期为0.5-1年,不同地域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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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判决是夫妻一方的债务未离婚,执行时能否认定为共同债务
[律师回复] 如果借债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么也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
一、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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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未成年犯法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成年犯法怎么处理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另外,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就是说丙最高只能判无期徒刑,而不能判死刑(包括死缓)。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丙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比照成年犯),同时,丙是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规定》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少年非行
是指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的行为,是各地常见的社会问题之一。大部份国家地区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有特别规定,但部份地区如则规定在未成年人的若触犯严重罪行(如谋杀等)将需以普通法律作规范,与成年人看齐。
量刑指导意见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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