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在广东省的法律框架下,诈骗案件的立案判定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且其诈骗金额在一类地区内达到了人民币六千元及以上的水平;
其次,倘若行为人在二类地区进行了诈骗活动而导致其诈骗所得金额达到人民币四千元及以上的,此类情况均可以视为诈骗犯罪事实成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大多数诈骗情况中,行为人都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处罚责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二条
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二、广东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关于诈骗案件的立案准则如下:
首先,当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的地点位于一级地区时,其诈骗金额需达到人民币六千元以上;
其次,同样的诈骗行为发生在二级地区的话,其诈骗金额则需要达到人民币四千元以上。
在这种情况下,若行为符合上述立案条件,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制裁,并且会被另外课以罚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二条
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在我国广东省的司法体系中,对于诈骗罪这一刑事案件,其具体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的是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行为所涉及的数额以及相关情节产生的严重性进行裁决。
通常情况下,当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或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时,将被视为“数额特别庞大”的情况,可能导致对应罪犯面临十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将增加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然而,若诈骗行为具备其他重大、严重的情节,例如给受害者带来死亡、严重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严重负面影响等结果,那么罪犯也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实际的量刑过程中,还需要全面考虑到诸多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退还赃款等等。
广东省诈骗犯罪立案标准:一类地区诈骗金额达六千元及以上,二类地区达四千元及以上即视为诈骗犯罪事实成立。犯罪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等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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