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卡诈骗罪立案标准是多少金额
对于银行卡诈骗案的立案准则,普遍规定的起点金额为五千元人民币以上。一般情况下,当犯罪分子实施的诈骗行为涉及到的金钱价值达到了这一数值,公安机构便会启动相关的刑事调查程序。在银行卡诈骗的现象中,存在着多种不同方式,例如借由他人的身份骗取银行卡资料、伪造并使用虚假的银行卡等等。尽管有些案件所涉及到的经济损失可能尚未达到五千元人民币的门槛,但是若存在多次进行诈骗活动、针对老年人群体等弱势群体进行诈骗、以及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等特殊情况,同样有可能被视为需要立案处理的案件。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银行卡诈骗罪立案标准是多少钱一次
关于针对银行卡实施诈骗行为的法律规定明确指出,若要提起刑事诉讼,涉案金额需达到人民币伍仟元及以上。在此基础上,对涉及银行卡诈骗行为的调查和起诉仅限于那些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具体而言,如果行为人采取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手段,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伍仟元及以上,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但是,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二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三、银行卡诈骗犯罪判几年
关于银行卡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是依据其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而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诈骗金额较大,则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附加罚金刑;若犯罪数额达到了巨大乃至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范畴,那么相应的惩罚将更加严厉,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伴随着相应的罚金惩罚;而对那些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备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罪犯,刑法会施以重罚,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伴随有罚金或是没收财产的刑事制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银行卡诈骗立案门槛多为五千元以上,达此数额公安将启动刑调。诈骗手法多样,如盗用资料、伪造卡等。虽部分案值未及门槛,但多次作案、欺老骗弱或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亦可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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