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的刑事拘留若想成功申请国家赔偿,仍然需严格遵循特定规定。
首先,这种前提条件便是必须满足刑事拘留属于非法的性质,也就是说并不处在法定的拘留情形之下。
其次,被拘留者最终能够经受起各项审查程序并未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如此以来,如果某公安部门或检察机构在进行刑事拘留时,未能提供充足且合法的证据支持或是不符合法定条件,然而待后续验证过程发现该名公民是清白的或者根本无需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这样便有可能符合此次申请国家赔偿的要求。但是请务必注意,赔偿申请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固定期限内正式提出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错误刑事拘留追究责任吗
违法错误的刑事拘留必须承受其应有的追责。严重的刑事拘留可能对当事者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例如声誉受损,经济利益受损等等。倘若由于执法机构的失误而造成了错误的刑事拘留,那么牵涉到的责任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责任可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行政责罚,例如受到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2.若产生了重大的后果,责任方甚至有可能需要面对刑事指控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三、错误刑事拘留可以赔偿吗
不当或非法刑拘所引发的错误,使得受害者有权寻求并获取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乃国家依法对嫌疑人采取的一项强制措施,然而如若证实此举属错判,则受害者理应享有国家提供的相关赔偿权利。所谓不当或非法的刑拘,通常是指那些无罪或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其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遭到拘留。在此类情形中,受害之人不仅失去了自由活动的空间,更可能因此承受物质上及精神上的诸多损失,冤屈重重。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索赔范围可包括因公民人身自由遭剥夺而产生的赔偿金等多项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申请国家赔偿因错误刑事拘留,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首先,拘留行为需定性为非法,即未在法定条件下执行。其次,被拘留者需在审查中证明无罪,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若拘留单位缺乏合法证据或程序不当,导致无辜者受牵连,可申请赔偿。但务必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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