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人有资格取保候审
通常来讲,具备以下情况的人员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使用附加刑的;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处于怀孕状态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已经到了,案件还没处理完,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到底是否批准,得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二、哪些情况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获得取保候审资格: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判断是否有社会危险性需综合考量多因素,如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犯罪情节等。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保障特殊人群权益,同时兼顾社会安全。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避免超期羁押,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
申请取保候审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合适的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三、哪些情况能被批准变更取保候审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通常能被批准变更取保候审:
一是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当的。例如,不应当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不应适用该强制措施。
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变更申请。若有新的事实或证据表明,继续取保候审已无必要,如案件侦查进展显示嫌疑人社会危险性降低,司法机关可能批准变更。
三是案件情况发生变化,原取保候审的条件不再符合。比如,可能判处的刑罚发生改变,不再符合取保候审的量刑标准;或者出现新的同案犯,使得案件情况改变,需要重新考量强制措施。司法机关会综合案件实际情况,审查变更申请是否合理,决定是否批准变更取保候审。
当探讨什么人有资格取保候审时,我们不能仅局限于基础条件。实际上,除了法定的诸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有资格取保候审的情形外,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有效材料呢?而且,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而申请取保候审后,后续又该遵循哪些规定?若你对这些与取保候审资格相关的问题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