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法典共债共签什么时候成立
1.“共债共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共债共签”成立。它保障未举债方知情权与同意权,避免“被负债”,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作用重大。
2.对于债权人而言,在与夫妻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在债权凭证上签字,明确债务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降低日后债务认定风险。
3.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若涉及对外负债,应及时协商,以书面或明确的电子通讯方式表达共同负债意愿,确保意思表示清晰可查。
4.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严格依据“共债共签”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民法典共债共签成立条件有哪些
“共债共签”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成立条件如下:
共同签名:夫妻双方在债务凭证,如借条、贷款合同上一起签字,明确表明双方都知晓并愿意承担该债务。
事后追认: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后,另一方通过书面、口头或行为等方式对该债务予以认可。例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家庭装修,事后另一方积极参与装修事宜并分担费用,可视为对债务的追认。
具有举债合意:即便没有共同签字或明确追认,若能证明双方有共同举债的意思,也可认定。比如夫妻共同商议投资项目,由一方出面借款,这就体现了共同举债的意愿。
三、民法典共债共签生效条件是何时
“共债共签”并非一个法律条文,其理念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10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文自此时起生效。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此规定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共债共签”是确定共同意思表示的重要方式。
在探讨民法典共债共签什么时候成立时,除了明确其成立的条件和时间节点,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共债共签成立后,夫妻双方对于债务的承担比例是怎样规定的。一般来说,若没有特别约定,通常是共同承担债务,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所不同。另外,共债共签在债务发生变更时,是否需要重新进行确认也是大家可能关心的问题。如果您对民法典共债共签成立后的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相关疑惑,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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