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包括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等。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一方偿还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夫妻个人债务,比如一方的婚前债务等,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判断债务性质很关键。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多认定为共同债务。若能证明是一方不合理开支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则可能是个人债务。在处理债务时,要依据债务的实际情况,准确界定性质,以合理分担责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纠纷的判决遵循如下规则。首先,要区分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需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法院通常会判决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可能按比例分担,也可能判决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若是个人债务,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一般由负债一方独自偿还。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量债务用途、夫妻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以公平合理地确定债务承担方式。
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一般由负债方个人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需夫妻共同承担。例如夫妻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判断是否为个人债务,关键看债务用途和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若被诉承担债务,非举债方应积极举证债务属对方个人债务。
在探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如何处理时,除了常见的债务分担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债务的认定问题,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一方的个人债务,这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存在争议。像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情况除外。另外,债务处理后对双方信用记录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如果债务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双方的信用评级。若你对夫妻债务的认定、后续信用影响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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