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离婚冷静期里,债务承担和正常婚姻时一样。先看债务性质,要是夫妻共同债务,就一起承担。像双方都签字、一方事后认可,还有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债务,都算共同债务。
二、离婚冷静期内财产分割法律上咋规定
离婚冷静期内,财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其分割需遵循以下规则。在此期间若无特殊约定,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双方取得的财产仍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若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该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但若未成功离婚,此协议不生效。
若无法达成协议,诉讼离婚时,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所以,冷静期内双方应合法处理财产,避免不当行为影响财产分割结果。
三、离婚冷静期内债权又该如何分配呢
离婚冷静期内,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债权分配原则上遵循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若该债权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权。双方可协议分割该债权,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债权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产生,或有证据证明该债权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则属于个人债权,不参与分割。需注意,债权分配不仅要考虑产生时间,还要结合债权性质、资金来源等因素。在离婚冷静期内达成的债权分配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在正式离婚登记前,若一方反悔,可能需重新协商或由法院判决。
当我们探讨冷静期内债务该如何承担时,除了明确债务承担方式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例如,若冷静期内一方以个人名义产生新的债务,这些债务是否会影响最终的共同债务划分。另外,对于在冷静期之前就存在但未明确分担的债务,在冷静期结束正式离婚后,其后续的偿还责任又该如何界定。这些都是与冷静期内债务承担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如果你对冷静期内债务承担以及相关的债务划分、偿还责任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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