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比如,在网络环境下,如果侵权文章在某地发布,此地就是侵权行为实施地;若该文章在多地造成了他人名誉受损的结果,这些地方就是侵权结果发生地。
被告住所地即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在确定管辖法院时,需准确判断侵权行为地及被告住所地,以便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侵犯名誉权诉讼证据收集有何法律规定
在侵犯名誉权诉讼中,证据收集的相关法律虽未作专门规定,但适用《民事诉讼法》等一般规定。
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当事人需收集能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如侮辱、诽谤内容的聊天记录、文章、视频等;证明损害后果的证据,像因名誉受损导致的精神痛苦诊断证明、社会评价降低的证人证言等;还需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收集证据应合法,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比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证据。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及时提供证据,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三、侵犯名誉权诉讼的证据收集有啥要求
侵犯名誉权诉讼证据收集需满足以下要求:
真实性: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非臆造、伪造。比如网络上侵权言论的截图,要能保证未经过删减、篡改。
关联性:证据要与侵犯名誉权的事实存在关联。例如,能证明被告言论与原告名誉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像因被告虚假言论导致他人对原告评价降低等证据。
合法性:收集证据的方式要合法。不能通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窃取等违法手段获取证据。比如,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证人证言、调取公共场所监控等。
全面性:尽可能收集多方面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包括侵权言论的载体,如报纸、网页;名誉受损的后果,如精神痛苦的诊断证明、经济损失的票据等。
当我们探讨侵犯名誉权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时,除了要明确常规的管辖规则,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确定管辖法院后,证据的收集与提交是诉讼的关键环节。不同地区的法院对于证据的要求和采信标准可能存在差异,所以了解管辖法院当地的司法实践很重要。另外,在侵权行为涉及多个地点时,如何选择最有利的管辖法院来维护自身权益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果你在名誉权侵权诉讼中,对于管辖法院选择、证据收集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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