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法院一般采用公告送达这种方式。就是当受送达人找不着或者用别的办法送不到时,就用这招。
2.通常公告期是60天,等公告期满,就相当于送达成功。这段时间里,诉讼程序可不会停,还会继续往前走。
3.要是公告期满后,被起诉的人还没露面,那法院可能就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个缺席判决。
4.判决生效后,如果被起诉人还是不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就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想尽办法找到被起诉人的财产然后执行。总之,在民事诉讼里,就算找不到被起诉人,法院也会依法办事,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二、民事诉讼找不到被起诉人法律有啥办法
在民事诉讼中若找不到被起诉人,法律有相应解决办法。
首先,法院可采用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其次,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外,在执行阶段,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法院可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等财产;还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
三、民事诉讼找不到被起诉人送达文书咋解决
在民事诉讼中若找不到被起诉人送达文书,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直接送达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若能找到其同住成年家属,可将文书交予他们签收。不过离婚诉讼中,除非受送达人有特殊授权,不能交给对方配偶签收。
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见证,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也可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当面临民事诉讼找不到被起诉人的情况时,确实会让人有些困扰。首先要知道,法院会通过多种方式尽力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像公告送达等。如果最终成功送达,案件会正常审理。要是一直无法找到被起诉人,法院依然可以根据现有证据进行缺席判决。但这并不意味着事情就此结束,后续执行可能会遇到困难。比如在执行财产时,难以确定被起诉人的财产状况。若你对民事诉讼中找不到被起诉人后的一系列问题,如判决结果的执行、财产追查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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