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是否具有前置条件
股东代表诉讼具有前置条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前,应当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股东需先履行内部救济程序,穷尽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后,方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哪些要求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主要有:
书面请求:股东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董事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股东应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起诉讼。这是为尊重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给公司自行解决问题的机会。
等待法定期间: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紧急情况:若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股东可不受上述前置程序限制,直接提起代表诉讼。
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哪些呢
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起诉的制度。其前置条件如下:
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权提起。
穷尽内部救济:股东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董事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股东应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起诉。
情况紧急: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股东可直接起诉。
满足上述前置条件,股东才能提起代表诉讼,维护公司和自身合法权益。
当探讨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具有具有前置条件时,我们要知道除了这些前置条件外,还有相关的后续影响。比如,即便满足前置条件成功提起诉讼,若诉讼结果败诉,股东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对公司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补偿。而且,诉讼过程中的信息披露等情况也可能会对公司的声誉和经营产生影响。股东代表诉讼还存在时间和成本的考量,这会耗费股东不少的精力。你是否在股东代表诉讼方面遇到了难题呢?若对于提起诉讼后可能面临的赔偿、信息披露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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