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探视权的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探视的方式、时间、频率等具体内容。若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意愿以及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般会考虑子女的生活、学习稳定,保障其健康成长。比如,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亲有较多直接抚养机会,探视权的判决会倾向保障母亲与子女相处;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会尊重其对探视方式等的意愿。同时,法院也会考量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个人品德等,确保探视权的行使不会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探视权的确定旨在平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联系,保障子女健康成长。
二、婚前个人房屋婚后卖掉所得是共同财产吗
这需分情况看待。若仅将婚前个人房屋卖掉,所得价款仍为个人财产。因为这是婚前财产的形式转化,并未改变财产的性质。
但如果卖掉房屋后,用该价款进行了再投资、购置新房产等行为,后续产生的收益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用卖房款购买了股票,婚后股票产生的增值收益,若无特别约定,这部分增值收益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婚前房屋卖掉所得价款本身一般是个人财产,不过因后续处置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需具体分析,关键看是否有财产混同及新财产形态的形成等情况。
三、婚前个人房产怎样分割
婚前个人房产,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扩建、装修等,增值部分以及扩建、装修部分可能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若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房产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均等分割。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探讨离婚子女的探视权如何确定时,我们清楚了这涉及多方面因素。但实际上,探视权实施过程中还有不少要点。比如,若一方频繁利用探视时间带孩子去一些不适宜的场所,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另一方该如何维权?又或者随着孩子年龄增长,其自身意愿对探视权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都是与探视权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倘若你在离婚子女探视权方面,无论是已经面临这些状况,还是对相关潜在问题心存疑虑,都可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更精准、更全面的解答,帮你妥善处理探视权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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