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迫写的欠条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据法律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若能证明欠条是在被胁迫情况下所写,那么在被撤销后该欠条自始无效。但主张受胁迫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可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的录音录像、在场证人的证言、事后与胁迫方沟通时对方承认胁迫事实的聊天记录等。在撤销权行使期限上,当事人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消灭,欠条可能会被认定有效。
二、被迫写的欠条怎样才会不具法律效力
若欠条是被迫所写,要使其不具法律效力,关键在于证明存在被迫情形。被迫在法律术语中属于“胁迫”。
首先,要留存能证明胁迫事实的证据,比如当时的录音、录像,有第三人在场见证且能作证的情况,或者对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逼迫你写欠条的相关线索。
其次,从时间上看,应尽快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欠条。根据法律规定,受胁迫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再者,在法庭上,需充分举证证明胁迫的存在及与欠条的因果关系。若能成功举证,法院经审理核实后,会判定该欠条因存在胁迫这一可撤销情形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被迫写的欠条如何认定其不具法律效力
被迫写的欠条属可撤销合同范畴。若想认定其不具法律效力,关键在于证明存在胁迫情形。比如,有证据证明确实是在他人暴力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下,出于恐惧心理违背真实意愿书写欠条。一旦能证实胁迫事实,受胁迫方应在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欠条。撤销权行使后,欠条自始无效,双方权利义务恢复到欠条订立前状态。比如,你能拿出当时对方持刀威胁你写下欠条的视频等有力证据,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撤销,该欠条便不具法律效力。需注意,申请撤销时要积极举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被迫写的欠条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那如果欠条已经部分履行了,被迫写欠条的一方还能撤销吗?或者在一些复杂情况下,比如胁迫行为不是很直接明显,该怎么判断是否真的构成胁迫呢?这些都是围绕被迫写欠条这一情况可能延伸出的问题。当您面对这些复杂法律情境时,是不是感到有些迷茫?别担心,如果您对被迫写欠条的法律效力及相关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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