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指造成轻伤、重伤或其他严重后果;“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会综合涉案金额、危害后果范围等多方面认定。具体量刑会依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定。
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
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是否在食品中添加了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
从行为主体看,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添加剂生产者、销售者等。主观上一般为故意,即明知添加行为违法且会危害人体健康仍为之。
客观方面,要确定所添加物质属于有毒有害范畴,比如非食品原料、禁用的农药兽药等。还要考量添加行为与食品的关联性,是否确实添加到了食品中。
同时,需注意与其他类似罪名区分,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前者强调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后者侧重食品本身不符合安全标准。认定时要综合全案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准确判断是否构成此罪。
三、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罪怎样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比如造成器官损伤、残疾等;“其他严重情节”如数量较大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像致人死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具体量刑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量刑规定复杂且严谨。当我们深入了解这一法律条款时,会发现实际案件中的情况千差万别。比如,对于涉案金额较大但危害后果相对有限的情况,与危害后果极其严重但涉案金额较小的情况,在量刑上会有不同考量。你是否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相关法律规定还有更多疑问呢?比如如何认定涉案金额的具体范围,或者不同情节下可能面临的最严厉处罚标准。若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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