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常侵权责任纠纷里,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得担起举证责任。要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自己受了损害、两者有因果关系,过错责任时还得证明被告有过错。
不过特殊侵权情况不同,举证责任会颠倒。像环境污染侵权,污染者要证明有免责或减责情形,且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建筑物相关物件致害,所有人等要证明自己无过错。
要是被告完不成举证,可能就得担责。具体举证责任和责任承担,得看实际侵权类型。
二、侵权责任中谁承担举证责任
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受害人通常需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要件承担举证责任。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例如,因环境污染、产品缺陷、高度危险作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等案件,由侵权人对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此外,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总之,侵权责任中举证责任的分配需依具体情形,依据法律规定确定。
三、侵权责任纠纷中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侵权责任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一般遵循以下规则。首先,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比如产品质量侵权,产品制造地、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其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再者,对于一些特殊侵权,如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需注意,具体案件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以准确确定管辖法院。
在侵权责任纠纷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常见原则,但特殊侵权情况举证责任会颠倒。那么在实际案件中,如何准确判断属于哪种侵权类型呢?比如遇到一些较为复杂的侵权场景,难以迅速界定是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时该怎么办?如果您对侵权责任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责任承担以及如何准确判断侵权类型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