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常住地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常住地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同时,申请人需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案件情况等确定。在常住地申请取保候审,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好地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也更便于其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监管等。
二、常住地取保候审需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常住地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需注意,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且要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条件;保证金的数额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确定。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可能会被重新羁押。
三、常住地申请监视居住要符合啥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常住地申请监视居住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当我们探讨常住地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时,了解了其所需满足的条件、申请人应提供的保证方式等内容。比如保证人的责任义务以及保证金退还的具体情形等,都是在申请取保候审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你是否正在为自己或他人的取保候审申请而烦恼呢?如果对于常住地取保候审的更多细节,诸如如何选择合适的保证人、保证金的具体缴纳流程等还有疑问,别再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顺利应对取保候审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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