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适用哪些情况?

最新修订 | 2024-07-21
浏览10w+
徐正杨律师
徐正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36人
专家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内容: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ArticleTitle}

第一,对于讼争借款的性质的认定,需要全面准确地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条规定之所以将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因为“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实际上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双方谋取利益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本质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应当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从而既能减轻财产交易成本,便于及时合理地解决纠纷,又符合日常家事代理的基本法理。

第二,既然是推定,如果出现反证,推定就不能成立。200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就婚姻法解释(二)答记者问》就指出:“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据此可知:第一,夫妻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只是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非一概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夫妻一方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情形只是个人债务的主要情形,不是全部情形。因此,这两种情形之外的债务,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确属个人债务,就不应推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应当认定属于个人债务。

第三,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第二、以个人名义借款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第三、以个人名义借款无法确定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有人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简单的理解为婚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显然没有全面理解第二十四条的本意与精神,这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界定有出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其实对前述三种情况也做了明确区分,明确了夫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应当个人承担,只是认为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则共同承担,而不能简单认为,夫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也应当共同承担。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9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适用哪些情况?
一键咨询
  • 160****12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8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6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3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3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6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5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0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0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3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8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4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1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婚姻家庭法规·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民法总则第二十四条的解释是什么?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法律解释有什么?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法规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适用哪些情况?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52****418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35****671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488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