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以公司股权出资的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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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用于出资的股权必须是出资人合法持有的,并且可以依法转。2、用于出资的股权没有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出资人以股权出资必须已经履行了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出资人以公司股权出资的条件

股权出资,是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用其持有的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行为。新公司设立后,股东将其在其他公司的股东权益转让给新公司,使其成为新设公司财产的一部分。近年来,股权出资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出资形式,以股权置换完成对新公司的出资是许多投资者优先选择的出资方式,尤其是在上市公司组建过程中。出资人以公司股权出资的条件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出资人以公司股权出资的条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股权出资不符合前款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符合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股权出资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股权出资不符合前款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符合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股权出资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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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开了一家投资公司,生意也挺好的,所以我打算投资,成为股东,但是不知道要有什么条件,想问问投资公司的股东条件是什么?成为股东要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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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站在老板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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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敬业——每天比老板多做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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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报酬;
2、提供超出报酬的服务与努力;
3、乐意为工作作出个人牺牲;
4、模糊上下班概念,完成工作再谈休息;
5、重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
三:自动自发——不要事事等人交代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一个人只要能自动自发地做好一切,哪怕起点比别人低,也会有很大的发展,自发的人永远受老板欢迎。
1、从“要我做”到“我要做”;
2、主动分担一些“分外”事;
3、先做后说,给上司惊喜;
4、学会毛遂自荐;
5、高标准要求:要求一步,做到三步;
6、拿捏好主动的尺度,不要急于表现、出风头甚至抢别人的工作。
四:负责——绝对没有借口,保证完成任务
勇于承担责任的人,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一个人工作能力可以比别人差,但是一定不能缺乏责任感,凡事推三阻四、找客观原因,而不反思自己,一定会失去上级的信任。
1、责任的核心在于责任心;
2、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好;
3、言必信,行必果;
4、错就是错,绝对不要找借口;
5、让问题的皮球至于你;
6、不因一点疏忽而铸成大错。
五:注重效率——算算你的使用成本
高效的工作习惯是每个可望成功的人所必备的,也是每个单位都非常看重的。
1、跟穷忙、瞎忙说“再见”;
2、心无旁骛,专心致志;
3、量化、细化每天的工作;
4、拖延是最狠毒的职业杀手;
5、牢记优先,要事第一;
6、防止完美主义成为效率的大敌。
六:结果导向——咬定功劳,不看苦劳
“无论黑猫、白猫,抓得到老鼠就是好猫!”,无论苦干、巧干,出成绩的员工才会受到众人的肯定。企业重视的是你有多少“功”,而不是有多少“苦”。
1、一开始就要想怎样把事情做成;
2、办法永远要比问题多;
3、聪明地工作而不仅仅是努力工作;
4、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
5、把任务完成得超出预期。
七:善于沟通——当面开口,当场解决
不好沟通者,即便自己再有才,也只是一个人的才干,既不能传承,又无法进步;好沟通者,哪怕很平庸,也可以边干边学,最终实现自己的价值。
1、沟通和八卦是两回事;
2、不说和说得过多都是一种错;
3、带着方案去提问题,当面沟通,当场解决
4、培养接受批评的情商;
5、胸怀大局,既报喜也报忧;
6、内部可以有矛盾,对外一定要一致。
八:合作——团队提前,自我退后
团队提前,自我退后。不管个人能力多强,只要伤害到团队,公司决不会让你久留——不要认为缺了你一个,团队就无法运转!
1、滴水融入大海,个人融入团队;
2、服从总体安排;
3、遵守纪律才能保证战斗力;
4、不做团队的“短板”,如果现在是,就要给自己“增高”;
5、多为别人、为团队考虑。
九:积极进取——永远跟上企业的步伐
个人永远要跟上企业的步伐,企业永远要跟上市场的步伐;无论是职场还是市场,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参与者都不希望被淘汰。为此就一定要前进,停就意味着放弃,意味着出局!
1、以空杯心态去学习、去汲取;
2、不要总生气,而要争气;
3、不要一年经验重复用十年;
4、挤时间给自己“增高”、“充电”;
5、发展自己的“比较优势”;
6、挑战自我,未雨绸缪。
十:低调——才高不必自傲
才高不必自傲,不要以为自己不说、不宣扬,别人就看不到你的功劳。所以别在同事面前炫耀。
1、不要邀功请赏;
2、克服“大材小用”的心理;
3、不要摆架子耍资格;
4、凡是人,皆须敬;
5、努力做到名实相符,要配的上自己的位置
6、成绩只是开始,荣誉当作动力。

一:节约——别把老板的钱不当钱
节约不是抠门,而是美德。不要把公司的钱不当钱,公司“锅”里有,员工“碗”里才有;同样,“锅”里多,“碗”里也自然就多。而掌勺的,恰恰就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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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耍小聪明,不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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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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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条件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⑴公司当年有利润;
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⑵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⑶除此之外,股东分红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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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出资对外转让的条件:有限公司出资转让有外部转让和内部转让之分。外部转让是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其出资。内部转让则是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进行的出资转让。对于出资的外部转让,各国公司法均规定了限制条件。2、其他转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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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技术入股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注意事项 技术入股的教训: 1、技术跟资本合作,千万不要拿低工资,要不项目做成功或者不成功,做技术的可能都是颗粒无收。 2、签技术入股的协议时,一定要拿到公证处公证,或者直接转到个人名下。协议最好请律师过目,分析可能存在的争议。 3、自己做技术需要不需要保留的问题。 4、另外,技术和资本合作,如果对方只是把技术人员当成打工人员一样对待,不是股东或者合作者,建议技术人员不用合作了,项目完成了必定拆伙。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由公司法72条所明文规定的,在入股之前,需要进行货币价值的估值。根据规定,可以估值额才能进行出资,否则将不能出资。在入股之后,就需要履行公司股东的职责,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身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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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有何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合作企业股权转让有哪些有效条件 一是原则上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有的民间小企业特别是农民入股的企业,由于多种原因造成个人股权转让基本上没有签订合同,而是口头协议或说说,只要资金过户了,转让便实现,确认的办法要么有人证明,要么在企业财务处理上有记录。 二是企业章程改变。按照企业注册的有关规定,企业股东变化的,要到工商部门作变更登记,没有变更登记,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转让。当前民间小企业中,个人股权转让存在没有变更登记的现象,企业章程、工商登记均是原来的,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则责任仍属原股东。 三是转让款已经过户。过户的确认,涉及个人所得税收入实现的确认原则,而这恰恰是个人所得税法没有明确的法律缺陷。通常的理解是,除经营所得(即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外,个人所得税其他应税项目以收付实现制为确认收入的实现与否,但在具体认定上还比较复杂。股权转让中,有以下情况的均属收入的实现, 第一是现金的实际转移,如通过银行过户(有银行过户凭证),或有人证明的私下现金转移,或支付原股东应当支付的债务,或帮助原股东购买其所需的财产、物资等。 第二是财务账上有明确的会计记录且有签字(分录、凭证)。当然,款项过户的方式方法要与合同载明的办法联系起来考虑。 上述三个条件均满足的,应当可以确认为股权转让的完成和转让者收入的实现并据以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某一条件未履行完毕,又因执行仲裁或其他原因最终没有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不能确认转让的完成,也不能确认个人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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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公司注册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1、投资决策风险,2、企业经营风险,3、资本市场风险,4、法律风险,5、执行风险。有投资,必然有风险,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我们可以在自己控制范围内,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从而获得最大程度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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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弟弟是一家餐饮行业公司的大股东,因为公司没有前景了,想要申请破产,股东申请公司破产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债务人申请破产,关于股东申请破产程序的条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二、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四、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经营管理股东撤股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变更股东的原股东会决议;
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②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应当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
5、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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