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简介
黄晓阳律师毕业于知名院校,拥有法学本科学历。自2016年起,他便在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积累了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
黄晓阳律师专注于民商事法律及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事务,对这些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与理解。他尤其擅长办理复杂、重大疑难民商事纠纷案件,始终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曾帮助某企业成功解决一起重大合同纠纷,为企业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同时,他还参与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起草工作,专业能力备受认可。
作为深圳市前海法院自贸区案件多元纠纷解决分中心调解员等,黄晓阳律师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他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热心、细心、精心、耐心。先后担任多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并负责法律培训工作。其所经办的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均取得良好法律效果,赢得顾问单位和广大委托人一致好评。顾问单位评价他:“黄律师专业能力强,总能在关键时刻给出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让我们安心不少。”委托人也称赞:“黄律师办事认真负责,把我们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值得信赖。”
黄晓阳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与优质服务,为客户带来可靠的法律支持,是值得大家托付法律事务的专业律师。
二、精品案例
1995年12月,钱X入职A工厂。2008年9月1日,在A工厂安排下,钱X到其与某香港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B公司工作,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2年10月12日,B公司裁员与钱X解除劳动合同,仅按其在B公司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未计算A工厂的13年工作年限。钱X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差额54万余元,B公司辩称钱X是自愿从A工厂离职后到B公司工作,不同意支付差额。
在此复杂的劳动争议纠纷中,经验丰富的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精准分析出劳动者新旧单位工龄连续计算需满足非因个人意愿被安排且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这两个关键前提条件。然而,程序上,钱X虽主张声明非自愿签署,却难以证明签署时存在胁迫等违背其意愿的情形。实体上,B公司提供的声明显示钱X似为自愿离职,与工龄连续计算的条件存在争议。最终,仲裁委驳回钱X的仲裁请求。钱X因未能证明离职声明签署时存在非自愿情形,无法将A工厂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B公司工作年限,未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差额。
这位专注劳动争议领域的律师,凭借深厚专业知识与丰富实践经验,尽心尽力为客户保障权益。虽此次结果未达钱X期望,但律师办案时展现的专业素养,为客户面对类似复杂劳动法律问题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参考。无论结果怎样,他始终是值得信赖的劳动法律专家,能在劳动争议纠纷中为客户提供有力法律支持与保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