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天津的李超律师是一位实力强劲且专业靠谱的法律人才。他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拥有金融学与法学双学位,法学功底极为扎实,道德品行也十分良好。
李超律师是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该律所规模大,在本地颇具影响力。他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专注于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以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十分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尤其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出色的诉讼技巧,他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面对不同类型的案件,他总能从多个视角剖析核心,精准抓住问题关键,运用法律手段全力解决。
李超律师担任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至今。他还曾荣获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颁发的“市级优秀先进个人”荣誉。其执业理念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李超律师定能最大程度保障客户权益,为客户规避潜在法律风险,无疑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值得大家信赖。
二、典型案例
顾X与罗XX、滕XX之间曾产生民间借贷纠纷。自2013年起,罗XX以家庭生产经营为由,多次向顾X借款,累计达XXX元,每次借款均出具借条,并约定年利率20%,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1日。然而还款时,罗XX仅偿还5000元利息,本金迟迟未还。顾X多次催要无果后,将二人诉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返还本金XXX元,支付自2013年12月1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借款利息(暂计到2022年8月10日为XXX.58元),并承担诉讼费等费用。
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顾X委托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作为代理人。被告罗XX到庭,滕XX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庭上,罗XX承认借款事实,同意还本金但不同意支付利息,称经营困难暂无力偿还。
经审理,法院查明罗XX在2013年12月13日至2018年4月1日期间分7次向顾X借款合计XXX元,期间多次出具《借条》确认欠款本息,扣除已还5000元后,罗XX对尚欠本息XXX元认可。顾X主张的利息计算方式及数额,罗XX也无异议。顾X认为罗XX借款用于二被告共同经营,要求二人共同还钱,但罗XX坚称无力支付。
法院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支持顾X主张的截至2022年8月10日的本息XXX.58元,罗XX还应以借款XXX元为基数,按LPR标准支付自2022年8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因顾X主张滕XX承担共同支付责任缺乏证据,法院未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罗XX支付顾X本息XXX.58元;以借款XXX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2年8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驳回顾X其他诉讼请求。若罗XX未按判决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879.50元也由其负担。
在此民间借贷纠纷中,李超律师凭借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助力顾X整理证据、厘清借贷关系,在法庭上有力维护其权益,最大程度保障了顾X的合法权益,充分展现了专业、负责的服务精神,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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