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方式详细介绍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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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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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新设分立。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即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2、派生分立。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
公司分立方式详细介绍

 公司分立条件

 公司分立基本方式


  公司分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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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指定归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所有,同时对遗产继承的份额进行确定。遗嘱继承指定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形式。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才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公民与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订立的有关扶养、遗赠的协议。这种继承方式多适用于无人扶养的老年人,他们为了晚年能够得到照顾,可以与他人或者组织签订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种继承方式,继承人可以是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受法定继承人的限制。在几种遗产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优先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但是,当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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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以及当地房地产交
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
合同所涉房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卖方所转让房产坐落于:










号楼

单元



户,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
为准
)
,总房款为人民币
(
大写
) (

)


二、本合同签订时,买方向卖方支付订金人民币
(
大写
) (

)

买卖双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相关事宜。
上述订金在买
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抵作该房产的购房价款。

三、卖方保证过户前交清该房产的水费、电费、供暖费、天然气费、物业费及所有与该房产相
关的费用,单据交买方确认。

四、卖方确保该房产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确保该房产没有设定抵押、保全,也未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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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对该房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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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向买方介绍的房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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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买卖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付款方式:

A
:一次性付款:

买方于签署
《房屋买卖合同》
当日支付房款人民币
(
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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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余房款将于过户之日一次性支付;

B
:按揭贷款:

买方于签署
《房屋买卖合同》
当日支付房款人民币
(
大写
) (

)

除银行贷款之外的剩余房款将于过户之日支付卖方,
银行贷款将自动打到卖方的指定银行账户
中;

C
:分期付款:




十、买卖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过户时间:

A
:买卖双方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起

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B






一、买方逾期支付房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
,卖方有权要求买方
按下列任意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
、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要求买方支付该房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且订金不予返还。


二、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第

种税费承担方式:

A
:买方承担与本房产过户相关的一切费用;

B
:卖方承担与本房产过户相关的一切费用;

C
:与本房产过户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
,卖方承担
%



三、
卖方应当于过户后且收到全部房款后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于买方并将户口迁出,
交房
时买卖双方应同时在场,
如果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于买方,
自约定的交付期
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
卖方以该房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
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四、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须按订金罚则处理:
给付订金
的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无权要求返还订金;
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的,应双倍返还订金。


五、因下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买卖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1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洪水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
影响,
导致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并且在此以后
7
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


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六、
居间方在促成本合同所涉房产转让事宜期间,
本着诚信、
公平的原则,
为买卖双方提供
居间服务,保证该房产交易的安全:

1
、居间方免费为买方提供房源信息,并带买方实地看房;

2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整理二手房贷款资料,带办过户等相关业务;

3
、居间方配合买卖双方查明该房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4
、居间方配合买卖双方查明所有与该房产相关的费用是否在过户前已交清。


七、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当日,买方自愿以房屋成交总价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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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服务费一次性支付于居间方。


八、本合同共有附件《附属设施清单》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九、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
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
以本合同为准。本
合同的补充约定如有与其他条款不相符的,以补充约定为准。


十、补充约定:





二十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居间方执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


买方
(
签章
)


卖方
(
签章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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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居间方
(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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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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