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认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7-15
浏览10w+
曹頔繁律师
曹頔繁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297人
专家导读 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自然人。2、犯罪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3、犯罪的客体:受刑法保护的财产性的权利。4、犯罪的客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私财物秘密地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达到法定数额或其他定罪条 既遂的标准,指公司财物已被盗窃者实际占有或控制,即财物已脱离所有人或其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

{ArticleTitle}

盗窃罪的认定能帮助我们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盗窃罪的犯罪形态等问题。对于盗窃罪来讲,这些都是很重要的东西。那么我国盗窃罪认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⒉全部退赃、退赔的;

主动投案

⒋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⒌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既遂与未遂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例如,行为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从火车上将他人财物扔到偏僻的轨道旁,打算下车后再捡回该财物。又如,行为人让不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放在浴室内的金戒指藏在隐蔽处,打算日后取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行为人后来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控制该财物,但因为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而不能认定为未遂。所应注意的是,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时,必须根据财物的性质、形态、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进行判断。如在商店行窃,就体积很小的财物而言,行为人将该财物夹在腋下、放人口袋、藏入怀中时就是既遂;但就体积很大的财物而言,只有将该财物搬出商店才能认定为既遂。再如盗窃工厂内的财物,如果工厂是任何人可以出入的,则将财物搬出原来的仓库、车间时就是既遂;如果工厂的出入相当严格,出大门必须经过检查,则只有将财物搬出大门外才是既遂。又如间接正犯的盗窃,如果被利用者控制了财物,即使利用者还没有控制财物,也应认定为既遂。

由此,一概以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为既遂标准的观点,过于重视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但轻视了对合法权益的保护;过于强调了盗窃行为的形式,但轻视了盗窃行为的本质。

本罪与他罪和违法行为的界限

1、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第l2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⒉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⒊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⒋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本法第27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⒌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⒍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本法第219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⒎使用投毒、爆炸方法偷鱼的犯罪性质问题。如果是出于盗窃的目的,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定为盗窃罪;如果不顾人畜安危,向供饮用的池塘中投放大量的剧毒药物,或者向堤坝、其他公共设施附近的水性中投掷大量炸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大损失的,应定投毒罪或爆炸罪;如果是为了偷鱼或挟私报复,向鱼塘内投放大量剧毒药物,严重污染水质,毒死整塘的鱼,使集体的或个人承包的养鱼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损失修重的,应定破坏生产经营罪,同时还应查明毒物或炸蓟的来源,抑牵连犯有其他罪的,则应从一重罪惩处。

盗伐林木的犯罪性质。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秘密地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因为本法分则另有规定,构成盗伐林木罪,不以盗窃罪论处;如果不是盗伐生长中的林木,而是盗窃已经采伐下来的木料的,或者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则应构成盗窃罪。

⒐对盗窃珍贵文物的,如果仅属窃取,应定盗窃罪;在盗窃过程中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的,可以按盗窃罪或者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中的一重罪从重处罚。

10、盗窃墓葬,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应以盗窃罪论处;虽未窃得财物或窃得少量财物的,如情节严重,也应以盗窃罪论处;如果窃取少量财物,情节轻微的,可由公安机关酌情给予治安处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应依本法第328条之规定。

⒒故意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或公文、证件、印章的,因盗窃的是刑法规定的特定对象,故依法应定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或盗窃公文、证件、印章罪,不以盗窃罪论;如果在盗窃到的手提包中意外地发现放有枪支、弹药,因无盗窃枪支、弹药的故意,仍应以盗窃罪论处;如果盗窃拎包后发现内有枪支、弹约而又私藏的,则构成私藏枪支、弹药罪。

12、盗窃铁路线上行军设备的零件、部件或者铁路线上的器材,危及行车安全,构成犯罪的,根据1990年9月7日通过的《铁路法》的规定,以破坏交通设备罪论处。

13、窃取支票骗兑现金或者骗购物品的犯罪性质。窃取他人购买的旅行支票,摹仿失主签字,骗兑现款或者骗购物品的,窃取单位盖过章的空白支票,填写收款单位和金额,骗购物品的,如果数额较大,一般构成盗窃罪。行为人虽然使用了欺骗手段,但他采用秘密窃取手段取得支票是决定性的,而兑现或购物是继续完成盗窃行为,最终受损失的是丢失支票个人或单位。所以,仍应构成盗窃罪,而不构成票据诈骗罪。如果盗窃犯勾结他人冒充签发支票的个人或单位人员去兑现或购物的,后者如果知道支票是偷来的,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如果不知道支票是偷来的,他冒名顶替,虚构事实,采用欺骗方法占有财物则可定为票据诈骗罪。

⒕根据本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 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 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⒖根据本法第253条第2款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条的规定即本罪定罪从重处罚。

⒗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989年9月15日《关于非邮电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案件定性问题的批复》之规定,非邮电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并从中窃取少量财物,或者窃取汇票、汇款支票,骗取汇兑款数额不大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规定,从重处罚。非邮电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并从中窃取少量财物数额较大的,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依照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⒘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根据本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应以盗窃罪治罪。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⒙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对盗窃罪的认定关系着最后是否能对嫌疑人的行为定罪量刑,所以不管是谁都要慎重处理。只有在掌握了盗窃罪与其他相似行为或犯罪的区别之后,才能准确判断出该行为究竟是否属于犯罪,属于哪种犯罪。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8.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盗窃罪认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7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3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4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4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8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26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3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6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8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2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7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5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盐城178****740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8****625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6****600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盗窃罪包括哪些内容
首先,此犯罪行为的主体须为自然人,即具有法律上行为能力的个人,而非由法律赋予独立人格、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一界定确保了法律责任的明确性和针对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邻居家遭了小偷,说是已经抓到了嫌疑人,想要了解一下2018盗窃罪新规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
盗窃罪的量刑是主要根据犯罪的数额进行量刑标准的,根据数额的量,那么可以判刑的最低处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会是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分析如下文,与您一起进行探讨。
二、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 的其他发 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三、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 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 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税、抵 扣税款 的其他发 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五、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六、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 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 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具体信息,包括各自的姓名、名称和住址。2、合同的标的。3、标的的具体情况,包括数量、质量等。4、一方需要支付另一方的价款或者报酬。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主体包括哪些内容?
按照我国《合同法》中的规定,合同订立的当事人主要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但是也要求了,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否则的话会影响到订立合同的法律效力。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多次盗窃包括盗窃未遂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多次盗取的无论金额多少,均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多次盗窃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要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即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由此可见,多次盗窃是构成盗窃罪的一种形式,多次盗窃不意味着不能适用缓刑,如多次盗窃金额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在三年至十年内量刑,但是被告人存在自首情节,且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就可以在三年以下量刑,一样存在缓刑适用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条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条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多次盗窃包括盗窃未遂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多次盗取的无论金额多少,均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多次盗窃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要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即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由此可见,多次盗窃是构成盗窃罪的一种形式,多次盗窃不意味着不能适用缓刑,如多次盗窃金额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在三年至十年内量刑,但是被告人存在自首情节,且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就可以在三年以下量刑,一样存在缓刑适用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动报酬包括什么内容?工资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劳动报酬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
3、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 产等保险金。
二、工资包括哪些内容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
5、加班加点的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原因而支付一定比例的工资。
三、劳动报酬和工资薪金的区别:
1、可以理解为劳动报酬是广义的,工资薪金是狭义的。
2、劳动者报酬 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
3、劳动报酬,包括:工资薪金。一次性的劳务费、稿酬所得等一切劳动所得。
4、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内业工作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绩效的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9、统计管理及内部文秘管理工作。要保证工程竣工资料完整,及时跟踪完成情况,及时完成对样窗成品的检验、齐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形成一流的工程施工资料、根据项目需要;8,根据时间节点,并及时跟踪、管理。一个优良的建筑产品、成本控制部及相关部门沟通、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更新、计划、准确,而且要求它的技术资料真实完整、协助部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的进度,不仅要求它的使用功能安全可靠;4,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相关报表的台账登记,形成需求汇报表;5、使用;2,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对送检材料的下单数量:1、质量,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负责工程管理部计划、质监等部门联系,按时提报到相关领导。工程内业资料是建设施工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及时上报相关领导、负责根据项目需求、负责与质检、根据项目需求汇报表,并获得材料送检报告,并形成单项目台账、系统;7、具体要求及时与工艺处确认工程内业一般指的是在项目建设中负责工程项目资料档案管理、负责工程管理部账务报销工作、维护,从而为建设一流工程项目提供资料方面的保证。工程内业的主要工作包括,不断丰富知识、上报工作;3、负责工程管理部档案管理工作、改建和扩建的原始依据;6、及时与加工厂
借条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条主要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 欠条要包含以下内容法律才承认。 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欠条格式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对欠条能否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规则 1.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仅凭欠条要求对方归还借款的,需要对欠条形成的事实基础予以审查并作区分处理 欠条与借条不是一回事,关于欠条能否作为认定借贷关系成立的依据的问题,在审判实践中情况比较复杂,概括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名义上是欠条但是实际上是借条的情况。例如,借款人向出借人借钱,拿到钱之后不写借条而写欠条,写的是借款人欠出借人多少钱,这种欠条实际上是借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借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抚养费包括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抚养费包括的内容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抚养费包括哪些部分?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一、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
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知识延伸:
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三种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2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著作权(版权)、货源标记、制止不正当竞争,厂商名称,其它智慧成果,原产地名称,植物新品种。---人民网/2014/1229/c.html从中国目前的立法现状看,知识产权法仅是一个学科概念,并不是一部具体的制定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随着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创新、法律修订以及理论研究引入注目,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新案件不断出现,极大地丰富了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内容,知识产权法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厚实的积淀。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证书专利权法律制度;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一)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二)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各地质检机构)依照职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第五条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核批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必须依照本规定经注册登记,并接受监督管理。
职业福利包括哪些内容,职工福利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职业福利 职业福利是指企业单位在工资和社会保险之外,以职工为对象而提供的各种福利设施和福利项目的总称。职业福利是行业和单位为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保证职工一定生活质量而提供的工资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职业福利按其“社会化”程度可以划分为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国家通过一定的法律手段和途径在某些行业和企业中普遍实行的制度,如职工探亲假制度、与职业关联的特殊津贴制度;另一层次是单位在完成国家所有税项任务前提下力所能及地自主地为职工提供的福利。 职业福利主要有以下特征: 1、补偿性:以就业为前提; 2、均等性:应满足职工在参加生产劳动或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某些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 3、集体性:以保证职工一定的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职工生活质量为目的; 4、差别性:各个企业单位的福利项目、水平和享受范围等存在很大的差别。 二、职业福利包括哪些内容 职业福利的内容可分为以下三类: 1、福利津贴。一般以现金形式提供,是职工工资收入以外的收人。 2、福利设施。包括职工食堂、职工宿舍、托儿所、幼儿园、浴室、理发室、休息室等生活福利设施,以及文化室、俱乐部、职工图书馆、健身房、泳池、运动场、歌舞厅等文化、康乐设施和场所。 3、福利服务。福利服务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与上述各项设施相关的各项服务,也包括诸如接送上下班,接送女职工子弟上学,提供健康检查等特别服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盗窃罪认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