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会根据具体情况照顾无过错方、抚养子女方及付出较多方等。比如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的,可能少分或不分。
子女抚养方面,两岁以下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两岁以上的,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孩子意愿等判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标准通常为月收入20%到30%。
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安排。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建议收集好财产证据、自身抚养优势证据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要确定对方隐匿财产的线索,比如隐匿的银行账户、房产、投资等。然后,在发现线索后的合理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申请对隐匿财产进行调查取证。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根据证据情况,对隐匿财产进行认定,并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分割判决。诉讼中要注意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隐匿财产的事实,否则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离婚后如何确定抚养费多少
确定抚养费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要参考子女的实际需求,涵盖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其次,结合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收入状况、财产情况等。再者,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依据。
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例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等,可要求增加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并非一成不变,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子女或父母一方可依法请求变更。
在探讨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以及子女抚养问题时,我们深知这是一段艰难的历程。财产分割涉及诸多细节,而子女抚养更是关乎孩子的未来。除了文中提到的一般原则,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在分割时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对于子女抚养,若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孩子的生活环境有明显不利于其成长的因素,都有可能引发抚养权的变更。您在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方面是否还有诸多疑问?别让这些问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精准、贴心的解答,助您顺利开启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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