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个人概况
烟台李艳龙律师:专业护航,权益至上
李艳龙律师,自2015年投身法律行业,成绩斐然。他现任山东友胜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是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法律界备受瞩目,荣获多项荣誉。
李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习为其筑牢法律根基。
他专长于拆迁安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领域。行政诉讼方面,每年处理上百起案件,积累了独特代理思路。比如拆迁安置时,面对不合理补偿标准,他会深入钻研法规,精准找到房屋价值评估依据,为当事人争取合理补偿。刑事辩护中,他细致梳理证据,不放过任何细节,全力为嫌疑人争取合法权益。
李艳龙律师所在团队服务严谨,诸多案例表现出色。像烟台李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获缓刑,曹县鼓楼广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等。他凭借专业能力赢得顾问单位和委托人好评,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规避企业法律风险,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在拆迁安置领域,烟台李艳龙律师能帮您明晰补偿标准;行政诉讼中,他为您有理有据维权;刑事辩护时,他不放过一丝希望。选择李艳龙律师,就是选择专业、选择放心,他将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二、实战案例
在一场围绕农村老宅的“财产争夺战争”中,最终落下了帷幕。王某甲夫妇曾将已成危房的老宅赠与孙女王某乙,然而后来因家庭变故,他们竟起诉要求撤销这份赠与协议。
案件的关键就在于王某甲夫妇是否拥有撤销权。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对于不动产来说,就是尚未完成变更登记。但在这个案子里,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并不完善,不能仅仅依据过户来判断权利是否交付。签订协议时房子已然是危房,并且是在司法部门见证下签订协议并留存了记录,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签完协议后房屋财产权利已经转移,所以王某甲夫妇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
此外,赠与是可以附义务的,如果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涉案协议约定王某甲夫妇要跟随王某乙长期居住直至百年,王某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虽然王某乙未成年,实际义务由其父母履行,且王某乙妈妈表示愿意履行,所以王某甲夫妇也不能以此为由撤销协议。
这场官司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农村房屋物权转移有着特殊规定,法官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财产争夺伤感情,在民事案件中,亲情的弥合更为重要,大家应当多协商,让家重新回归温暖。在这场官司中,律师凭借专业知识,精准分析了王某甲夫妇有无撤销权这一核心法律争议点。通过对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相关规定的深入剖析,以及对农村房屋物权转移特殊规定的把握,为当事人制定了有力的应对策略,并全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最终使得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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