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判刑了从什么时候算起执行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同样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不存在折抵刑期问题,从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判刑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判刑后刑期开始计算的时间因刑罚种类而异。
对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依据《刑法》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时间可折抵。例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前已被羁押6个月,那实际执行时剩余刑期为2年6个月。
对于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死缓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判刑了从什么时候算起执行了
刑罚执行起始时间因刑罚种类而异。
对于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时间。
拘役和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这里的判决执行之日通常指罪犯实际被送交看守所或监狱执行刑罚之日。
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无期徒刑从判决宣判之日起开始执行;死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缓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
附加刑中,剥夺政治权利若独立适用,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若附加于有期徒刑、拘役,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算,主刑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
当探讨判刑了从什么时候算起执行时,这里面有不少要点需要明晰。一般来说,判决宣告后,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执行起始时间。比如,如果是一审判决且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上诉期满后判决生效,就开始计算执行刑期。若存在二审等情况,二审判决或裁定宣告之日起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还涉及到刑期折抵等复杂问题。要是你对判刑后的执行起始时间、刑期折抵计算方式等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消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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