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构成的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方面,为特殊主体,即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对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没预见,或虽预见却轻信能避免。
客体上,该罪侵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受血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例如,在采集、供应血液制品过程中,未按标准流程检测病原体,导致使用者感染疾病。构成此罪,需实际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若仅有违规行为未产生实际危害后果则不构成。
二、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由哪些情形构成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情形如下:主体:特殊主体,即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主观方面:过失,即本部门不应当出现这种危害后果,却因疏忽大意等导致。客体: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例如,未按规定对原料血浆进行病毒检测,导致含有病毒的血液制品流入市场,致使他人感染疾病等,就可能构成此罪。需注意,若系故意犯罪,则构成其他相关罪名。
三、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其立案标准如下: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造成其他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只要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就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当探讨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构成的时候,要明确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犯罪情形。除了主体需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外,关键在于违反了有关操作规定并造成了危害后果。比如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供应的血液制品含有艾滋病病毒等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病毒,就可能构成此罪。若有人对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认定标准、可能面临的处罚或者相关法律程序存在疑问,切莫彷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您清晰解读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等相关法律问题,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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