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权峰律师,一位在法律领域熠熠生辉的守护者,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尚的职业操守,赢得了无数当事人的信赖与赞誉。
在纷繁复杂的司法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如同一座险峻的山峰,而徐权峰律师就像那位无畏的攀登者,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披荆斩棘,开辟出一条通向公正的道路。
2019年3月,被告人孙XX接手孙某1经营的用于开设赌场的棋牌室,在其中提供赌具,多次邀人赌博并抽头渔利9万余元。同年4月,孙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5月被逮捕,9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指控其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且系恶势力集团犯罪。
关键时刻,徐权峰律师挺身而出,接受孙XX的委托。他深知这一委托所承载的重量,丝毫不敢懈怠。多次与孙XX深入交谈,反复审阅卷宗,积极与公检法机关全面沟通,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全方位挖掘有利因素。
徐权峰律师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精准的法律分析,首先指出被告人孙XX的行为不构成恶势力犯罪。他详细剖析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强调其作为团伙犯罪所具备的人数特征和手段特征。在本案中,孙XX的行为与恶势力犯罪特征不符,公诉机关关于孙XX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较为固定成员的指控不实。同时,他还明确指出孙XX与他人无共同犯罪行为。
接着,针对指控孙XX开设赌场抽头渔利9万元证据不足且不属于情节严重这一关键问题,徐律师展开了强有力的论证。他精准地指出实体型开设赌场未明确规定情节严重的标准,不能简单照搬网络型开设赌场的规定。并且,本案中大部分证人证言存在诸多问题,抽头钱金额不一致,除春节期间极少量“拱猪”行为外,其他多为带有少量输赢的娱乐行为。即便认定开设赌场,应以“拱猪”收取的台费作为抽头渔利金额,实体型开设赌场涉案金额达到十万元以上且有典型特征才属于情节严重。
经过徐权峰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充分认可并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孙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无私,更彰显了徐权峰律师卓越的辩护能力和专业精神。他用智慧和汗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为司法公正添砖加瓦。
在未来的工作中,徐权峰律师将始终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继续在法律的舞台上发光发热,为更多当事人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成为他们在法律困境中的坚强后盾。无论是面对怎样复杂的案件,徐权峰律师都将以坚定的信念和精湛的专业素养,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书写更多司法公正的精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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