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著作人身权的内容是哪些
著作人身权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作者有权决定作品发表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这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使完毕。 2.署名权:作者表明其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可决定署真名、假名或不署名,禁止他人在自己作品上署名,也禁止自己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3.修改权: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如图书出版者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可不经作者许可。 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此权利旨在维护作品的原意和完整性,保障作者声誉。
二、著作人身权是否可以转让的
著作人身权一般不可转让。依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身权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些权利与作者的人格、身份紧密相连,是作者基于作品创作而享有的精神权利。 发表权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它们体现了作者的个人意志和精神利益,具有不可让与性。即便作者将作品的其他权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著作人身权仍专属于作者。不过,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的,其变更、终止后,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保护相关著作人身权。
三、著作人身权可以继承吗
著作人身权通常不能继承。著作人身权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些权利与作者的人身紧密相连,具有专属性。 从法律规定来看,其旨在保护作者的人格利益。比如署名权,体现了作者与作品的身份联系,其他人无法继承行使。不过,发表权存在特殊情况,若作者生前未发表作品且未明确表示不发表,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但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继承,而是基于对作者创作意愿的合理推定。总之,除上述发表权的特殊规定外,著作人身权的专属性决定了原则上不能继承。
著作人身权涵盖了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重要内容。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署名权彰显作者身份;修改权让作者能对作品进行改动;保护作品完整权确保作品不受歪曲篡改。这些权利对于作者至关重要。那要是著作人身权被侵犯了该如何维权?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又该如何准确界定和应对?若你对著作人身权的这些拓展内容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全面的解答,助你明晰著作人身权相关的各种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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