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人并非必须继承遗产。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享有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权利。 若继承人选择接受继承,通常需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而放弃继承则需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未作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所以,继承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及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继承遗产。
二、继承人必须是死了以后吗
通常情况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被宣告死亡。生理死亡即自然生命的终结;被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这个事实发生后,继承人才能实际开始继承其遗产。不过,在涉及遗产分割等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胎儿为继承人时,在遗产分割时应为其保留份额,若胎儿娩出时是活体,其依法享有继承权。 所以,一般来说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程序启动,继承人可开始继承。
三、继承人必须要有遗嘱吗
继承人不一定需要遗嘱。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遗嘱能体现被继承人的意愿,可突破法定继承顺序和份额。所以,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就按遗嘱进行继承;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当探讨继承人必须继承遗产吗这个问题时,要明白这并非绝对。继承人有权选择放弃继承。但放弃继承需在特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而且放弃继承后,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若继承人在知晓继承开始后,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且未实际接受遗产,却又以继承人身份参与相关事务,可能会被认定为接受继承。对于放弃继承的具体流程、放弃后可能产生的其他影响等,你还有疑问吗?如果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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