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若销售金额数额较大,会触犯《刑法》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指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指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此外,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也按照对应标准定罪处罚。同时,除刑事处罚外,侵权人还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不知情怎么判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若能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而销售了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构成此罪,不会被判刑。 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明知”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如进货渠道是否正规、价格是否合理、交易方式有无异常等。若行为人从非正规渠道低价购进商品,且交易过程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即便声称不知情,司法机关也可能认定其“明知”。若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完全无认知可能,像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致其无法知晓商品为假冒,不应认定有罪。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定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判定标准如下: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客观方面: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且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此外,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可能构成本罪。客体方面: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主体方面: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法律责任判刑情况较为复杂。根据犯罪情节不同,量刑也有所差异。一般来说,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你是否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法律责任判刑细节还有疑问呢?若想深入了解更多关于此罪的法律规定、量刑标准等内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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