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诉讼中,搜集对自己有利证据需按诉求进行。若争取抚养权,可收集自身经济状况证明,如工资流水、房产证明,证明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提供孩子长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像学校证明、邻居证言,以体现稳定生活环境;还可收集对方不良习惯或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赌博、酗酒记录。 若涉及财产分割,要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投资合同等。若怀疑对方转移财产,可申请法院调查对方银行账户流水、房产交易记录等。 若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视听资料、聊天记录等。证据需合法取得,且能形成完整证据链,以增强证明力。
二、离婚诉讼中律师代理权限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律师代理权限分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 一般代理中,律师权限包括收集整理证据、查询法律法规、撰写法律文书、按时出庭、参与法庭调查和辩论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和专业意见,但涉及实体权利的重大处分需当事人自行决定。 特别授权代理时,律师除有一般代理权限外,还可代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不过,即便有特别授权,离婚案件开庭时当事人若无特殊情况仍需出庭,因为离婚涉及身份关系,法院需听取当事人真实意愿。
离婚诉讼中满足法定情形时可申请精神损失赔偿。依据民法典,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申请精神损失赔偿需注意:一是要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二是需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重大过错行为,证据形式多样,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法院会结合过错程度、行为后果、经济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在离婚诉讼中,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至关重要。除了正文提及的常见证据类型,还有一些情况值得注意。比如,若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要收集能证明债务用途是为家庭共同生活的相关凭证。要是争夺孩子抚养权,孩子与自己共同生活期间的成长记录、医疗健康情况等证据也很关键。这些证据能有力支撑你的诉求,让你在离婚诉讼中更有底气。你在离婚诉讼证据搜集方面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在离婚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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