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是否需要律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何富文律师
何富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9+人
专家导读 可以委托律师。程序:1、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实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基本情况。2、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检察人员、执行机关代表及其他庭审参加人。3、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假释建议书,并说明主要理由。4、检察人员发表检察意见。5、法庭进行调查核实(6)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作最后陈述。

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是否需要律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

是可以委托律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

(2)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

(3)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

(4)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

(5)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

(6)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

所以减刑假释开庭审理可以委托律师。

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条 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由审判长主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实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基本情况;

(2)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检察人员、执行机关代表及其他庭审参加人;

(3)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假释建议书,并说明主要理由;

(4)检察人员发表检察意见;

(5)法庭对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以及其他影响减刑、假释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6)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作最后陈述;

(7)审判长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并宣布休庭评议。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下列材料:

(1)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2)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5)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报请假释的,应当附有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人民检察院对报请减刑、假释案件提出检察意见的,执行机关应当一并移送受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

经审查,材料齐备的,应当立案;材料不齐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在三日内补送,逾期未补送的,不予立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6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是否需要律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7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7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6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2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7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21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0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5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减刑假释案件需要进行开庭审理吗?
减刑假释案件是需要进行开庭审理的,但是一般会在监狱里专门的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对于社会的人员是不能进行参与其中的;而且对于减刑、以及假释的案件需要在立案后5日内依法向社会公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当满足各种条件的囚犯们申请假释后,由相关部门调查并写出调查说明书;再由法院开庭审理,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议庭审理是开庭审理吗?
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一般都是开庭审理,对于较复杂的案件,法院会组建合议庭进行审理,做好开庭准备工作后,择机开庭,对案件审理。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讨论,形成意见,法院开庭后审理的时候,会衡量考虑合议庭的意见。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减刑假释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1、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的负责人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所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监狱刑罚执行部门收到对罪犯拟提请减刑、假释的材料后,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完备、规范;
(2)认定罪犯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
(3)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是否适当;
(4)罪犯是否符合法定减刑、假释的条件。
刑罚执行部门完成审查后,应当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召开会议,对刑罚执行部门审查提交的减刑、假释建议进行通案评审。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应当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5、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应当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6、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监狱在向法院提请减刑、假释的同时,应当将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面通报驻监检察院(室)。
7、监狱审核结束后,对需报送省监狱的管理局审核的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应填写《罪犯减刑、假释送审表》一式两份,连同卷宗在移送法院审理前十五日呈报省监狱的管理局审核。
8、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的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9、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假释的裁定,应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法院应在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一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
10、监狱对已移送法院的减刑、假释案件,如发现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应及时向有关法院提出撤回减刑、假释案件的建议;法院已经审理结束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监狱应提请法院重新复议。
检察院认为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想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开庭审理与公开审理区别
开庭审理和公开审理的区别在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是要开庭审理的,但是开庭审理的案件是否要公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才能确定。公开审理是公开开庭审理,公众可以进入旁听,开庭审理可能还有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人不能进入法庭旁听。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朋友有个亲戚酒后开车撞死了人,因为害怕就逃逸了,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所以想咨询一下减刑假释的开庭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第二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不应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特别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五条 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第六条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6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二审合议庭是否开庭审理?
对于二审案件来说,一般情况下是应当开庭审理。如果经过阅卷、调查以及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再开庭审理的,是可以不开庭审理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是否需要律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