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销售假药罪有没有定罪数额
销售假药罪没有定罪数额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只要实施了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该罪,并不以销售数额为入罪标准。 “假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不管销售假药的数量多少、获利多少,只要有销售假药这一行为,司法机关就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过,销售假药的数额、造成的后果等情节,会影响量刑。例如,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面临更重刑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销售假药罪量刑如下:一般情形: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如造成轻伤或重伤等。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此外,药品使用单位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
三、销售假药罪的具体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 5.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此外,销售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假药;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等情形,也应立案追诉。
关于销售假药罪有没有定罪数额这个问题,想必大家已有了清晰认识。实际上,除了定罪数额,销售假药罪还有诸多关键要点。比如假药的认定标准如何界定,不同成分的假药在法律判定上有何差异等。这些拓展内容对于全面理解销售假药罪都至关重要。若您在假药罪的其他方面,像假药认定标准、不同假药成分的法律判定等问题上还有疑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您深入了解销售假药罪的完整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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